截止7月21日,我校在北京、天津、吉林、江苏、陕西(专项计划)、广东、山东和宁夏的本科一批次/本科普通批录取结束,具体如下:
温馨提示:
1.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进程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时间安排进行,具体录取结果可在同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向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录取结束后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n.nwupl.edu.cn/)和微信公众号(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查询录取信息。
2.录取期间,我校招生办安排有专人接受考生来电、来函咨询。咨询电话:029-88182275,传真:029-88182277。
3.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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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bkzn.nwupl.edu.cn/cxgg/1249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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