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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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zsw/)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zsw/]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实现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号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五条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第六条凡具有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校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3年拟面向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贵州、四川、黑龙江、西藏、广西、云南、湖北、河北等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有: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数控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工程测量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现代文秘、戏曲表演等35个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满额的,做退档处理。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一条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六章学费与资助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收费。

第十三条奖助学与优惠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奖助学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生·年,特别困难38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超过12000元/生·年。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34560043456123

传 真:0912-3456004

网 址:http://www.yulinvtc.edu.cn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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