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1
环境科学
(本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招生,一学年后专业分流)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新时期国家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熟练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受到良好科学研究训练,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知识面宽、适应性强,能在企事业、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胜任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与修复、环境咨询与管理、科学研究、教学培训等工作以及继续深造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环境化学、环境学、生态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工程原理、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和对应的一系列实验、实习与实训课程。
就业去向: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评价、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治理与修复、环境咨询与服务等技术研发工作;可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政、卫生、食品、检验检疫等政府部门从事环境生态保护与管理、环境规划、环境咨询、检测检验等技术管理工作;可在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地球科学等学科方向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02
测绘工程
(本科,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招生,一学年后专业分流)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能在基础测绘、地球空间信息服务、资源环境监测等领域从事测绘工程相关的项目设计、工程应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测绘学概论、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地图制图学基础、数字地形测量学、大地测量学基础、摄影测量学、GNSS原理及其应用、遥感原理与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原理、工程测量学、数据结构、空间数据库、资源环境遥感监测。
就业去向:可在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国防建设以及勘测设计、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03
生态学
(本科,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地理科学类”招生,一学年后专业分流)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坚实的生态学专业基础,工作作风严谨,学术视野开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生态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领域作出创新性成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植物学、普通动物学、简明生物化学、普通微生物学、普通遗传学、普通生态学、分子生物学、保护生物学、生态统计学、行为生态学、生态规划与设计、生态影响评价和对应的一系列实验、实习与实训课程。
就业去向:可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检验检疫等政府部门从事生态保护与管理、生态规划与设计、生态检测检验等技术管理工作;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评价与监测、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以及相关咨询与服务等技术研发工作;部分学生通过“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进入生态学、生物学等学科方向攻读研究生学位。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04
地理信息科学
(本科,按“地理科学类”招生,一学年后专业分流)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遥感技术、测绘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地理信息工程应用等基本技能,具备运用空间信息技术开展区域资源与环境信息管理的科研能力,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的GIS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自然地理学、地球系统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测量学、遥感原理与应用、GNSS原理及其应用、地图学、数据结构、空间数据库、面向对象程序设计、GIS设计与开发、网络GIS、摄影测量学、遥感图像处理等。
就业去向:在城市、交通、国土、农林、资源、环境等领域从事与地理信息科学相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也可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开发与维护、科研或教学工作。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