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声嘹亮 音符碰撞
在旋律中尽展青春之美
今天和皖皖一起
走进——音乐系
关于我们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音乐系始创于2006年,同年面向全国招收音乐学方向本科生,2009年开始只面向全省招生,目前已送走十余届毕业生,现在校学生两百多人。本系现有教职员工39人;讲师以上职称2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音乐系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三个专业方向;理论教研室、声乐教研室、器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键盘教研室和艺术实践中心共6个教研室(中心);合唱团、舞蹈团、管乐团、民乐团和古筝乐队共5个校内学生实践平台;另已建成4个校外艺术实践基地。
在人才培养方面,音乐系始终坚持,立足芜湖、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人才培养思路和多技能重实践的人才培养理念。办学以来,该系在学生就业和考研方面均有突出成绩。已陆续为社会输送数百人次优秀毕业生,毕业生能力得到了各用人单位的肯定。近几年来,音乐系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2%以上。多名同学考研被浙江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专业艺术院校、双一流院校录取。
▲音乐系学生在学院晚会上进行表演
近年来,随着办学理念的更新,音乐系在专业建设与发展方面,朝着内涵化、高质量方向稳步推进,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亦日臻完善。如今已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机制。音乐系现已配备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同时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
音乐系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学理念。在构建系统的理论学习体系基础上,更注重对学生实践环节的教育。始终把教学实践环节放在所有教学活动的首要位置,让基础理论的教与学贯穿并融于实践环节。
▲音乐系学生在学院晚会上进行表演
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立足芜湖、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音乐学基本理论与技能素养,拥有较强的音乐与舞蹈实践能力,能够从事基础音乐教育与教学、音乐作品的表演与创编、音乐活动的管理与组织等工作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音乐系学生在学院晚会上进行表演
预期学生毕业五年后能实现以下目标:
1.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与专业技能,能够较好的开展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活动。
2.能够熟练的开展形式多样的音乐表演活动。
3.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作能力,能够较好地管理和组织基层音乐文化活动。
4.具有开放的观念和广阔的视野,能够自我反思、终身学习和自主发展。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基础音乐技能的训练,掌握音乐表演、教学、创编等技能与方法,具有从事音乐教学与表演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所从事的音乐事业,具备较高的理论素质、艺术素养和人文修养,具有较高的职业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现代意识和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知识要求
1.熟悉国家的文艺和教育方针、音乐与文化的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与法规。
2.具备较为全面的音乐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
3.具备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知识。
三、能力要求
1.具备独奏、独唱或以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类音乐表演活动的能力。
2.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各种音乐活动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
3.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音乐编辑和创编的能力。
学制与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4年。学习时限3-6年。
学分:总学分达到160学分。
授予学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课程
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视唱练耳、和声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立足芜湖、面向安徽、辐射长三角,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具备音乐专业基本理论素养与技能、具有较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音乐文化艺术修养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音乐系学生在学院晚会上进行表演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专业基本理论、音乐表演和音乐文化知识三大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科学思维、系统分析及技术工具的基本训练,掌握获取知识能力、应用知识及创新能力等基本能力。
一、素质要求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本职工作有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热爱音乐表演,能够继承和弘扬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理解世界音乐文化多样性,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人文修养;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知识要求
1.熟悉国家的文艺和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
2.学生应具备音乐表演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术知识;
3.学生应了解社会音乐文化生活相关的基本知识。
三、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认知、分析音乐作品的能力;
2.具有语言组织、沟通理解及一定创新思维的能力;
3.具备较高的独奏、独唱表演及以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类音乐表演活动的能力。
学制与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4年。学习时限3-6年。
学分:总学分达到160学分。
授予学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课程
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歌声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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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新”欢喜
终于等到你!
欢迎各位小萌新的加入
希望你们在皖江的全新生活
能够快乐而充实!
THE
END
策划| 大学生记者团
素材|音乐系
编辑 |王文静
责编 | 丁莹 孙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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