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电动车安全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滁州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的通告》,经与市交警部门联系、学校研究同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结合校园文明创建开展校内电动车安全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牌范围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的两轮自行车。
二、集中上牌时间
2021年9月20日—10月20日
三、上牌费用
本次集中上牌由市交警部门组织实施,集中上牌时间不收取车主号牌费用。集中上牌结束后,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由交警部门指定单位收取号牌费用。
四、上牌地点
会峰校区:塑胶运动场西侧
琅琊校区:美术楼东侧
五、上牌条件
1.车主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还需同时提供学生证)、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等。
2.车辆必须是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除外)。
3.车主须签署安全承诺书。
六、其他规定
1.符合上牌条件1和2的上绿牌。不符合上牌条件1和2的,经公安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后上白牌,过渡期壹年,壹年后禁止在校园骑行。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
2.上不了牌照的电动车将禁止在校园骑行,如发现将立即收缴。
3.全校师生在购买电动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并索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4.每届新生不要购买上届学生的二手电动车(无论是否上牌),一经发现车主和车辆信息不符,将予以收缴。
5.为保障交通安全、文明骑行,上路行驶时需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行驶。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无号牌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查纠并依法进行处理。学校在校内设置文明交通岗哨,对违反规定的电动车进行收缴。
6.在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集中上牌时间,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学校规定的车主,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7.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负责人:安保处刘老师,联系电话:13955008327。
本期编辑:张斯文
责任编辑:许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