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精神,圆满完成我校大学生体质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结合我校部分2021级专升本和2019级学生秋季学期需外出实习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度春季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班学生,组织学生认真准备,按时参加测试。
一、测试对象:宿州学院2021级专升本和2019级所有在籍学生。
二、测试项目和权重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满分100分,另有20分附加分,最高可得120分。)
1 | 测试项目 | 权重 |
2 | 身高 | 15分 |
3 | 体重 | |
4 | 肺活量 | 15分 |
5 | 立定跳远 | 10分 |
6 | 坐位体前屈 | 10分 |
7 | 50m | 20分 |
8 | 引体向上(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分(满分后可加1—10分) |
9 | 1000m(男)/800m(女) | 20分(满分后可加1—10分) |
三、测试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测试时间:
1.各学院各班级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如测试安排原定时间遇特殊天气,不能正常进行测试,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2.针对本年度测试缓测的同学统一由刘娟老师(体育学院A115办公室)随机安排测试时间。
3.本年度测试补测安排在2022年下半年进行。本年度测试总分不及格者,可在2022年秋季的体测补测时再进行一次测试,测试项目可全部选择,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总分及格者,不予参加补测。
4.由于测试时间紧迫任务重,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务必按照测试安排表上的时间参加测试,测试截止日期之后不予测试,逾期也将不再组织补测。
(二)测试地点:体育学院综合体育馆(非跑步项目)、田径场(跑步项目)
(三)测试方法
1.体质健康测试以自然班为单位,学生进行室内项目测试原则上辅导员可不到场,进行长跑测试时被测班级辅导员必须亲自带领班级学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场地集合,等待测试组成员带领学生完成测试,辅导员不到者,班级学生不予参加测试。
2.正式测试前,学生需熟知体质健康测试各项目动作方法、常见错误以及注意事项的视频及相关文字资料(详见附件2、3)。签署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4),并于长距离跑测试当天带到测试场地交给测试员。
4.因测试仪器只能识别二代身份证,故测试时请同学们必须携带身份证前来测试,证件丢失者请提前补办,没有二代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5.辅导员及各班班长根据日程安排表上的时间,务必通知班级学生提前20分钟到场地集合;由测试员组织各班级学生按学号顺序,一路纵队集合,清点人数后报告给测试老师,并协助测试老师做好学生身份审核工作。
四、评分标准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各单项指标评分表(详见附件5)。
五、测试要求
(一)为更好地保证2022年度春季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长跑项目时被测班级所在学院必须安排院领导1人,班级辅导员到场协助完成测试工作,同时要求被测班级辅导员务必做到:测试前对学生进行摸底了解、测试过程中协助现场监管和组织、测试后期密切观察并跟踪随访,以确保学生们的安全。
(二)各学院务必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学习和组织工作,使每位同学都能参加测试;各学院体测联络员(教师、学生)将负责与体测小组成员建立联系,协助完成测试中测试时间、测试相关通知、信息反馈等工作。各学院通知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学生未按时参加测试或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测试,体育学院不再另外安排测试。
(三)学生需提前20分钟到指定测试地点集合,由测试员带领做充分的测试准备活动。长跑测试期间必须有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在现场。除50米和长跑项目之外其他排队等候测试的项目(如肺活量、立定跳远等),相邻学生之间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
(四)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的测试时间准时到指定场地进行测试。其中人工测试的项目仅仰卧起坐(女);其余项目均为仪器测试,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50m、800m(女)/1000m(男)。
(五)学生要熟知测试项目,防止漏测。测试现场人较多,请同学们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爱护测试器材,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六)测试须穿着运动鞋、运动服(穿牛仔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参加体育运动的服装将不予测试),如若由于学生着装不当引起的运动伤害,本人负有直接责任。
(七)学生在测试刷身份证过程中,注意仪器显示信息与学生身份证是否吻合。若出现错误,请及时向测试老师说明。
(八)测试前,请学生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运动者方可参加测试。因病者可以申请缓测或免测(具体相关事宜请参考“有关免测、缓测”说明);如有隐瞒而出现意外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测试过程中,学生对自己成绩有异议,应现场反馈给测试老师,测试老师将在一小时内予以解决。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有关免测、缓测的说明
(一)免测申请
1.免测对象
(1)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内分泌代谢疾病(糖尿病、甲亢等)、运动系统疾病(骨关节、肌肉韧带等)和其它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问题等。
(2)残疾学生。
(3)服兵役(退伍回来的学生不在此免测行列)、交换生和休学的学生。
2.免测申请流程
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2份(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一份由所在学院留存,一份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留存),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市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开具的“医学诊断说明或出院小结”、病历首页、病历当前页以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由学生所在学院首先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交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核准通过后,准予免测。
免测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免测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新体育馆一楼B105)王俊老师处,时间为每周三14:30—16:30,截止时间4月13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542144033@qq.com,文件名格式为:XX学院+免测申请表+人数。校体委不接受个人递交的审核材料。
(二)申请缓测:因公、因私、因病(不宜剧烈运动的急性疾病,如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关节或肌肉炎症或损伤等)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次体质健康测试的同学,需向体育运动委员会提交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8),经辅导员核实,学院签章,体育运动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准予缓测。缓测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交到大学体育教研室(新体育馆一楼A115)刘娟老师处,时间为每周三12:30—14:00。
七、测试考场纪律
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替他人参加考试;
(二)让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向他人提供代考、替考信息牟取利益,跑步过程中抄近道、少跑圈,以及其它违反测试要求现象,按作弊处理。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测试秩序行为。
一经发现,本年度所有测试成绩按无效处理,且不能参加当年补测,名单报教务处,具体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校教字〔2017〕36号)的文件执行;教师在测试时,有徇私舞弊行为,体育运动委员会将上报教务处,按教学事故处理。对无故不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
八、测试成绩评定及查询
(一)学年成绩评定
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毕业成绩评定
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三)测试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后,同学们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汇海体测”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微信小程序搜索“汇海体测”——“绑定姓名、学号、学校名称”——绑定信息后进入主界面——点击“年度成绩”查询成绩,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查看到自己的具体成绩。在查询信息过程中,如有同学遇到系统登陆故障或体测其它问题,请将本人的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出现问题描述,报告给所在班级的班长,由班长将本班出现的问题汇总后通过宿院班级负责人通知群(QQ群号:573083181)进行反馈,如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请至大学体育教研室当面详询。请各班级辅导员选定一名班级负责人加入宿院班级负责人通知群,以便测试过程中与测试组成员建立联系,更方便接收相关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由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宿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学院
2022年3月21日
来源|宿州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