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妙的音符
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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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学院专业代码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130201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130202 | 音乐学 | 艺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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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1人,教职工43人,外聘教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8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校级“教学名师”2人,“教坛新秀”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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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师资力量
音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有9人,具有讲师职称的有22人,其中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2人.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专业院校,4名教师毕业于白俄罗斯、乌克兰国立音乐学院,2名教师有国外研修经历,已形成了学缘结构多元、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学术底蕴深厚、富有朝气的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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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学院教研科学成果
音乐学院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积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各种表现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专业学科比赛,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班级专场音乐会,音乐表演专业的汇报演出以及个人毕业专场音乐会等等。
音乐学院教师先后承担了安徽省、市(厅)级及校级各类项目80余项;在各类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在二类以上发表论文15篇。教师在国家级、省级以上各类学科专业比赛中达2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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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5
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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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四年制师范类学科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中学音乐教学工作,具有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的远大志向,具有1至2项较为突出的音乐专业技能,从事中学音乐课堂教学工作能力,有组织学生音乐社团活动和辅导学生音乐展演活动的能力,具有音乐创作能力、音乐知识与音乐技术不断更新的学习精神的优秀中学音乐教师。
近三年音乐学专业在省内录取情况
年份 | 最高分 | 最低分 |
2021 | 690.67 | 658.90 |
2020 | 685.70 | 665.57 |
2019 | 667.17 | 647.17 |
音乐学主要研究音乐学、音乐史、音乐行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声乐、器乐、民乐、作曲、作词、乐理等多个方面,进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编曲作曲、作词等。例如:合唱演出中的演唱、和声、指挥、伴奏,广播剧、影视剧配乐的创作编曲,音乐教育机构唱歌、乐器的教学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是以音乐学和教育学为主要支撑学科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主要学习音乐基础理论和教育学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各个环节的基本能力的训练,并初步掌握对音乐事象进行独立分析、研究、讲授等方面的能力。旨在培养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现代音乐教育观念,能够在基础音乐教育和其他音乐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与音乐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主要课程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钢琴、声乐、中西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现代教育心理学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技能等。
毕业要求
1.知识要求。系统掌握音乐学和教育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音乐学科的前沿与发展趋势,熟悉教育法、教师法、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中学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教学内容体系和实施要求,具有一定的体育与国防安全知识,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并为终身从事音乐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能力要求。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具备丰富的音乐感知能力、鉴赏能力和音乐综合分析能力;掌握音乐演唱与演奏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运用现代教育学理论和信息化手段进行音乐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中外文文献检索以及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技能,以及撰写音乐研究论文和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3.素质要求。热爱音乐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素养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从事实际工作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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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是音乐学科中以实践为主的专业,它包括声乐、器乐、指挥以及舞蹈等表演形式。本专业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和音乐表演理论,了解音乐及其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同时要具备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音乐表演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专业设有声乐、器乐、指挥和舞蹈四个专业方向,本专业要培养出的学生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或舞蹈表演能力,同时又能够担任演出和一般音乐活动的指导工作,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近三年音乐表演专业在省内录取情况
年份 | 最高分 | 最低分 |
2021 | 697.83 | 653.83 |
2020 | 682.60 | 664.77 |
2019 | 703.20 | 646.23 |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质、社会责任感,以及自我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品质,专业基础扎实,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中心、文化社团、艺术学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指导、管理、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主要课程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钢琴、声乐、中西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现代教育心理学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技能等。
毕业要求
1.知识要求。系统掌握音乐学基础知识和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了解音乐表演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的前沿与发展趋势,熟悉音乐表演的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体育与国防安全知识,能够胜任舞台表演、艺术指导等工作,并为终身从事音乐工作与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能力要求。掌握演唱、演奏、指挥及舞蹈表演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相当程度舞台表演能力;具备运用音乐基础理论知识解决音乐表演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丰富的音乐感知能力、鉴赏能力和音乐综合分析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中外文文献检索以及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
3.素质要求。热爱音乐表演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素养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从事实际工作的心理准备。
“音”为有你
师院才显得那么美好
我们期待
在音乐学院与你相遇
编辑:徐苏婉 余鑫
核对:彭琪
审核:余沁怡
出品: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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