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 | 随手一个转发竟然......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今日普法 | 随手一个转发竟然......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大学生,一个本不该出现犯罪行为的群体,近几年却因为犯罪频频出现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上。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与安全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艾小诗特意为大家开设了普法课堂。

案例展示

01

2019年7月15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看见其手机的某微信群中,有名网友发送了一段内容为一男子近距离使用枪支对他人头部进行射击的血腥视频, 邓某某在看完该视频后,将该视频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之后,该视频又被犯罪嫌疑人雷某某、施某某先后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中。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经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审查,认为该视频内容含有暴力、恐怖画面,极易影响受众行为,扭曲受众心理,具有涉恐性质,危害程度极大,影响极其恶劣。

日前,青秀区检察院已经依法批捕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说

02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民,特别是未成年人,要冷静、克制,面对暴力、血腥及谣言等视频、音频、文字,不乱发、不传播、不宣扬。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网民在看到暴力、血腥及谣言等视频、音频、文字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网监部门调查,查清源头,最大限度防止扩散及其他不良后果的产生。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普法课堂

03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伙伴们都注意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朋友圈里,

不是什么都能转发!!!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大学生法律意识强弱直接体现着我国法制建设水平。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对于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天的普法知识,你记住了嘛?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合肥师范学院

—hfnu1955—

部分内容提供:常宇豪 孙明治

责任编辑:魏世鑫

责任校对:李文欣

审核老师:胡石清

投稿邮箱:hfnu1955@163.com

新闻中心记者团官方QQ:1540760086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快一起来为合师点赞吧!

合肥师范学院官微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安徽本科院校-合肥师范学院-微高校-院校号-合肥师范学院官微-今日普法 | 随手一个转发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