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蚌埠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通知!事关蚌埠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

关于加强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若干措施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卫电〔2020〕17号明电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七项措施:

一、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一律在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提示牌,履行告知责任;

二、各类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一律禁止活禽与野生动物交易;

三、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谢绝入场;

四、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拒绝入场;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在营业期间,对台面、地面等公共场所和空调、电梯等设施一律每两小时消杀一次,公示消毒记录;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开办者一律要组织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领导带班,佩戴袖章,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

七、市场监管部门一律要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实行包保责任制,对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设立党员先锋岗(队)。

原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一并执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商场超市、农贸超市、药店要督促立即**,达到要求。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公共服务娱乐场所监测组

2020年2月2日

来源:蚌埠市场监管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安徽本科院校-蚌埠工商学院-微高校-院校号-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通知!事关蚌埠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