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离校教职工返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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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离校教职工返校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职能部门:

在学院党委和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从疫情传播的路径来看,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开学时间的临近,教职工返校(蚌)明显增多,为做好疫情期间教职员工的返校管理工作,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离校教职工返校(蚌)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蚌)程序

1.现在仍在湖北的教职工,在当地疫情防控没有结束之前不得返校(蚌)。

2.在湖北省以外准备返校(蚌)的教职工,必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返校(蚌)。所在部门和学院办公室要详细了解掌握返校(蚌)人员返程时间、返程出发地、所乘交通工具(车次信息)、同行人员、到达蚌埠具体时间、本人和同行人员体温检测结果等情况,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将上述信息报校医院、保卫处。返校(蚌)人员到达蚌埠时,经检测体温超过37.3度者,需到蚌埠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排除疑似、确诊病例方可按社区或校园出入管理规定进入社区或校园。

二、居家隔离监管

1.包保责任。对返校(蚌)人员监管的包保责任由其所在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包保人员如需口罩、体温计等防控用品,请提前与后勤保障部联系。

2.监管内容。返校(蚌)人员要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政策。住在校外的返回人员,由包保责任部门指定专人配合社区进行居家隔离监管和健康监测;住在校内的返回人员,由包保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居家隔离监管和健康监测。包保责任部门要协助做好返校(蚌)人员居家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解决其居家隔离后顾之忧。

3.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间,返校(蚌)人员每日上下午须向包保责任部门指定人员各报告1次体温监测情况,由包保责任部门每晚20点前统一报学院办公室。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本通知发布前返校(蚌),但居家隔离未满14天者,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监督方式

1.群众监督。自即日起,学院办公室每天将当天返校(蚌)人员信息在学院QQ群内公布,明确返回人员居家隔离截止时间,接受群众监督。

2.监督途径。学院办公室:0552-2566703。

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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