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农业)局(委)、水利(水务)局、卫生计生(健康)委、扶贫办、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C2016]4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43号)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对象
(一)招募数量。2019年,我省计划招募114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见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范围。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招募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4月,省“三支一扶”办在省内有关媒体、相关网站平台发布《安徽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结合招募计划,有重点地面向省内外农业、水利、师范和医学院校进行宣传推介。省教育厅要督促各省属高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知晓面。各地要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和相关政策。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www.apta.gov.cn)网上报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地区(部门)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三支一扶”招募开考比例为2:1(其中,农技、水利、支医、建规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减少或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6月1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另行印发考务通知
。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并于6月底前完成资格复审和确认工作,凡不符合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经复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要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谁审查谁负责,倒查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于7月15日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400元的标准补贴,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正式录用上岗的,体检费不予补贴。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确认录用。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须于8月23日前完成招募工作,并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管理信息系统。8月31日前,上报《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2019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等相关材料;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基本信息,根据岗前培训和服务单位确定情况更改“拟招募”状态为“当前在岗”状态。
(八)培训上岗。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会同各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安排等工作。9月底前,按照《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7]32号)规定,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要组织2019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适应角色转换。
三、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一)聚力服务基层事业发展。各地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基层精准扶贫、建设美好乡村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设置招募岗位,加强政策宣传,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入才资源向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和扶贫一线流动,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着力加强培养使用力度。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积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要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不得借机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不打折扣。
(四)大力营造成长成才环境,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等活动,思想上加强沟通,生活上加强关心,工作上加强指导,激发“三支一扶”人员投身基层千事创业热情,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各地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严管爱“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传帮带”,加强政治引领和约束监督,鼓励他们担当作为,在基层锻炼成长。
招募有“三支一扶”人员的省直水利系统参照执行。
联系人:黄吉 联系电话:0551-62663181(传真) 邮箱:rstscc@163.com 附件: 1.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分配数 2.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2019年度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
编辑:黄珊珊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审核:桂梦玲 方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