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基本理论,掌握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知识与方法,富有诚信笃行品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竞争合作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从事企业投资、筹资、日常资金运营和财务决策、计划、控制、分析、评价等能力,具有国际视野,能够胜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中介机构从事理财、金融、管理咨询及会计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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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特色与要求
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强调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视野的训练,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学习,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
2.掌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企业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财务管理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熟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6.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凡依据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依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为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选择一个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习,在培养上将对第二学位的学习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建议本专业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具体包括经济学专业、金融学专业、金融工程专业、保险学专业、税务学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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