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蚌埠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蚌埠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年龄要求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他要求中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紧缺专业对年龄要求放宽的,报考年龄按照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报考年龄按岗位要求。报考本科岗位的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含426分),报考校硕士岗位的毕业生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含426分);留学回国人员,本科毕业生雅思5.5分以上、托福80分以上,硕士毕业生雅思6.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
2020年度招聘计划详细岗位情况和要求见本公告附件。附属医院招聘岗位中医师岗位,报到时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科研岗位只招聘科学学位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21日至3月6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办法:分别填写本科、硕士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表)。
3.应聘校本部岗位的发送至bbyxyzp@bbmc.edu.cn;
应聘一附院岗位的发送至byfyrsk2017@163.com;
应聘二附院岗位的发送至byefyzp@126.com。
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直接填写岗位代码)”,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
网上报名添加附件时请将报名表命名为“×××××某某某”,简历命名为“×××××某某某简历”(×××××为岗位代码,某某某为报考者姓名),如“01102张三”及“01102张三简历”。
注意: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电子照片(小二寸证件照),登记表和简历的大小不能超过2M,不按要求发送报名登记表和简历者,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录用后核对档案,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多报视为无效。
五、资格审核和确认
1.资格初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紧缺专业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2020年3月17日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3月19日、3月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蚌埠医学院龙子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需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现
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四六级英语、雅思、托福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
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历届毕业生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需要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诚信承诺签字。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缴纳招聘考试费90元(笔试每科45元),当场领取准考证,并自行熟悉考场。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六、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小专业加试)、面试三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科目:1、英语+西医综合
2、英语+公共基础
3、英语+护理综合
笔试成绩=英语成绩×50%+西医综合(公共基础或护理综合)×50%。
英语笔试内容以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主;西医综合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五门课程;公共基础笔试结构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教育类专业知识等部分,内容涵盖科技、历史、哲学、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护理综合笔试内容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和儿科护理学等五门课程。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小专业加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操作考生和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3月22 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小专业加试):
此环节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在指定场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任务,满分100分。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报考不同的岗位的考生参加不同科目考试,具体安排见本公告附件。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发展潜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专家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小专业加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3月21日晚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布笔试入围者名单时一并通知。
七、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专业成绩×20%+面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岗位面试竞争为1:1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能操作考生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经校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组织办理签约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保密、监督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027(纪委、监察审计处)。
咨询电话:
校本部:0552-3175036(黄老师)
一附院:0552-3086037(李老师)
二附院:0552-3135403(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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