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如“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则调整用于招收“普通应届毕业生”。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应届毕业生”)。
2.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安排: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退役士兵”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提交材料
5月14-15日,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考生,登录 “蚌埠医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1.70.128.65/)”,考生填写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号后六位)在线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交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电子版(拍照)。5月1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5月15-16日,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登录 “蚌埠医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1.70.128.65/)”,考生填写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号后六位)在线提交获奖证书电子版(拍照)。5月1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提交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上传信息有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审核结果:5月24日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蚌埠医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
4.缴纳报名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缴纳报名费, 缴费方法和时间另行公布。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招考
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按照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的原则实行联考。
2.根据《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鼓励政策(下简称“鼓励政策”),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经我校面试合格,直接录取,各专业录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英语水平和职业素质等,满分100分。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
3.根据《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规定,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免试录取。
(二)考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另行安排。
(三)考试地点
蚌埠医学院龙子湖校区(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四)考试组织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校的考试工作。
(五)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七)查分查卷程序
1.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我校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
2.成绩复查结果:对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3.相关说明: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八、录取
(一)录取程序
1.“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符合“鼓励政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门公共科目成绩总分不低于75分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
1.招生总计划=普通应届生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如 “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则调整用于招收“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总计划。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3.外校生源调剂:
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门公共科目成绩总分不低于75分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2门专业科目成绩总分、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三)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确认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我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凡不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冒名顶替、重名重号、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2-31750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3179907
电子邮件:bbmczsk@126.com
学校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网址:http://www.bbmc.edu.cn/
邮政编码:233030
十二、本章程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