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核心课程)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核心课程)将于2020年9月4日下午—6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期末考试日程为2020年9月4日下午—6日。
(二)每天安排两场考试,每场考试120分钟。
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考试安排事项
(一)监考教师安排
1. 除有巡考任务的教师外,其他所有纳入教学系(教研室)管理且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一律参加期末监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8月27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办理请假手续(附件1)。请假教师比例不高于本学院教师数的10%(请假手续材料各学院留存)。8月27日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将请假获批不参加监考的教师汇总表(附件2)打印,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备案。
2. 8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监考教师名单导入系统,教务处9月2日公布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3. 行政兼职教师所在教学系(教研室)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其查询监考任务安排。
4.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监考教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淮南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5. 监考任务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到所属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考试监考调换申请表》(附件3),考试时替换监考任务教师必须持原件备查。
(二)考生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各班级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阅自己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并告知学生考试时务必带好学生证。
2. 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强调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学生随身携带、使用手机,按违纪论处。各考场都应按K值(附件4)法安排座位。每场考试的K值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考前到教室随机安排,不得委托或电话通知学生安排K值,否则将全校通报。监考教师负责检查考试班级是否按K值法安排座位。
三、考务工作程序和职责
(一)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
1. 考试开始前20分钟向主监考(第一监考)发放试卷及《淮南师范学院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带照片)》,协调解决监考教师或试卷等方面突发问题。
2. 考试开始前10分钟主监考未到,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应立即安排本二级学院备考教师接替主监考的监考任务,同时向教务处报告并在《考试巡视记录本》中记录备考教师使用情况。
3. 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考试过程中检查本二级学院考场情况。考试结束后,与监考教师当面清点试卷无误后回收考试卷。
(二)监考教师
1. 主监考(第1监考)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指定地点(见附件5)领取试卷、《淮南师范学院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带照片)。领取试卷时,要检查试卷袋上的考试课程、考场及时间与实际是否相符。其他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 同考场的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如果发现另一位教师未能到场,请立即与其所在二级学院联系,学院应立即安排备考教师监考。
3. 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检查试卷课程名称和数量是否正确,宣读考场纪律(见考卷袋背面),检查学生证,要求学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考前5分钟按顺序分发考试试卷。
4. 监考教师提示学生本场考试课程名称、起止时间、试卷页数。大学英语考试放音时间已在试卷上印制。
5. 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由另一名监考教师跟随,一次只允许一名考生出入考场。
6. 监考教师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或作弊的事实,监考教师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该生考试,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在《淮南师范学院考场记录表》中填写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姓名和违纪作弊的主要情节;违纪或作弊学生签字后令其离开考场。
7.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清点试卷无误后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8. 监考教师如实认真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考场记录表》并签名。考试结束后,先将《淮南师范学院考场记录表》送到考务办公室(教学楼D-307),再将试卷交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四、成绩录入及补(缓)考安排
1.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期末试卷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环节的监控。各类试卷及有关考试工作的原始资料应妥善保存,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期的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2020年9月11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9月11日完成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各二级学院应在成绩汇总后将考试不及格信息通知学生本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试国庆节之后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 各学院应广泛宣传,补(缓)考成绩是由平时成绩和补(缓)考卷面成绩组成的综合成绩,折算标准和期末考试相同。平时成绩不合格、违纪、旷考和考试卷面成绩不高于30分(含30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直接重修。
4. 各二级学院在考试期间应加强巡视,及时通报信息、处理问题。学校将成立考风考纪督察组和巡视组,在期末考试期间进行巡视、抽查,并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各二级学院应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或信箱,并向学生公布。
教务处考试期间受理考风、考纪问题举报:
联系电话:6863557、6863553、6863551
邮箱:jwk@h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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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匡紫怡
审核:何佳佳 钱园园
出品: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