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五位一体”谱华章(60、61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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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五位一体”谱华章(60、61问)

本期内容为本书的第五章“‘五位一体’谱华章——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第六十、六十一问。

60.为什么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能指望搬来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我们这个星球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70多亿人口,搞清一色是不可能的。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习言习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近代以来,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寻找着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然而,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在中国人民顽强前行的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诞生了。自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为“索我理想之中华”矢志不渝,“唤起工农千百万”,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自治制度,走出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从制度上保障了亿万人民始终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被实践证明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在解决这些重点问题上都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比如,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发展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方面各领域的智慧和力量;建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了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等等。事实证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效调动了一切社会积极因素,有效促进了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有效保障了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跨上新台阶,有效维护了各民族长期共同繁荣发展、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任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张和做法,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核心理念和实践要求。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仅党中央部门就集中进行了五次改革,国务院机构集中进行了八次改革,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要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政治定力。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找到这样一条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不容易,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61.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

1945年7月,黄炎培先生造访延安期间,曾坦率地对毛泽东同志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毛泽东同志自信地说道:“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创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习言习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跳出如来佛的手掌。”6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实践充分证明,这一新型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56个民族56朵花,56族兄弟姐妹是一家,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70多年前,我们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终结了旧中国民族压迫、纷争的痛苦历史,开辟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纪元。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历来是民主政治的发源地和实验田。”**自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动基层直接民主的新创造、新实践。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发挥了十分独特的作用。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协调会制度、听证会制度、评议会制度、居民来访制度、居委会报告制度等,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会议和代表会议、村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式方法,充分保障**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实践证明,**自治制度是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符合国情的好制度。

总起来说,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显著优势。这样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新贡献。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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