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21年全国文明创建交通管理提升行动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系统两轮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骑乘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导动员广大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全市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现就广大师生“佩戴安全头盔,践行文明交通”倡议如下:
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保障自身交通安全。广大师生日常骑乘两轮电动车过程中,要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同时,骑乘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要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提高日常自身安全防护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坚持安全文明骑行,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坚持安全文明骑行,传播文明交通风尚。广大师生在骑行两轮电动车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不安装遮阳篷(伞),切实当好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要在保持自身良好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的同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传播文明交通风尚,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骑行,安全骑行,树立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和对家人、家庭负责的理念。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共建文明美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