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4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共青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三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是本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成员。因受开除学籍处分、退学、结业、毕业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学生会组织会员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2.学生会组织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3.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学生会组织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本会的组织章程;
2.执行本会的相关决议;
3.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4.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品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应于召开前一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及会务组织工作,并报院党委批准。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一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50%。
第十二条 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三条 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设立主席团,成员5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明确1名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聘任1名专职团干部作为学生会秘书长。
第十五条 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工作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共设6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3人,工作人员控制60人以内。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五章系学生会
第十七条 系学生会属于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指导。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院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八条 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30人以内。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组织同意,由系党组织确定。
第十九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向院学生会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召开后,须将选举结果和大会决议报送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条 院学生会每学期应组织至少1次全院学生会联席会议,听取各系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建立完善院学生会对系学生会工作满意度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向所在院系公开。
第二十一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第六章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三条 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审核后确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岗位公平竞争,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须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述职评议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违反校纪校规的、道德失范以及出现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1.学生会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共同组成。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3.学生会建立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按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系学生会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细则,并报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经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党委批准,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1年学生会主席团,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负责。
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1年学生会应选主席团成员5名,主席团正式候选人6名,差额1名
四、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1年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经过院学生会、团委的酝酿推荐和党组织的层层考察,形成初步名单;院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院党委审批;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酝酿讨论;大会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五、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六、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则应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即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 1 人,经大会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 5 人,计票人9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计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八、本次选举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大会选举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代表就座的顺序进行投票,代表的投票顺序由大会主持人制定。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
九、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十、代表填写选票,对所列候选人进行投票时,代表有权对被选举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对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下方空格中不作任何标记;弃权后,不得再另选他人;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讨论决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另行通知。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实施。
六、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1月30日,学院在图书馆四楼学术报告厅召开2021年度学生代表大会,84名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参加了开幕式。大会由团委副书记王瑞承主持。
会上,听取了学生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报告,通过了《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对当选的新一届学生会成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了要求。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希望学生会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二是继续深化改革。希望学生会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不断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以强化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导向,明确学生会组织职能定位、加强院系两级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坚持精简原则,优化机构和规模,塑造清新形象,做学院党委放心、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先进组织。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希望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全面践行服务宗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奋发学习、成长成才,充分展现“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奋进姿态,让“大有可为”真正成为“大有作为”,尽心竭力服务于同学们思想成长需求、精神文化需求、全面发展需求和校园生活需求,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把同学们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把学生会组织建设成为同学们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温暖家园,以实际行动塑造组织崭新形象。
七、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2354000012@qq.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
来源: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