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
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
2020年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总计划待教育厅下达后公布,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六、报名及审核资格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相关培养对象;
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20年高考(含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20年高考(含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历届毕业生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名办法:
1、入伍即入籍考生参加高职扩招报名时段为2020年8月26日至28日。省考试院根据省征兵办提供的名单组织报名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其他参加高职扩招的各类考生报名时段为2020年9月11日至13日,考生可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选择一个专业志愿。
3、已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面向中职扩招)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只需填报志愿,但已被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4、考生须先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点击首页“高职扩招”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考生在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网页上的二维码自行采像
(三)资格审核:
1、入伍即入籍考生学校认可省考试院审核结果,学院不再单独资格审核,
2、其他类考生资格审核:
2020年9月14日至17日,完成报名并报考学院的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以图片形式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高职扩招+本人身份证号”)。未按规定时间发送邮件的,视为放弃学院报考资格。具体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报考师范类专业:幼儿园、小学在职教师需提供身份证、高中阶段(中专)学历证书、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图片;中专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图片。
(2)报考其他专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高中阶段(中专)学历证书(或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图片,其中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图片,非本省户籍在皖务工人员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图片。
七、入学测试办法
(一)测试方式:考试方式采用线上测试方式。
(二)测试时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测试的时间是:第一阶段入伍即入籍考生测试时间:8月30日-9月3日;第二阶段其他各类考生测试时间:9月16-20日。
我院具体测试时间、办法及纪律规定等,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测试类别。入学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为合格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高中阶段同等学习能力,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选拔性测试,主要围绕职业适应、人文素养、思想品德、时事政治。
毕业类别为“应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同时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毕业类别的考生只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和入伍即入籍考生免试文化素质测试。
(四)测试内容:
1.职业适应性测试:
(1)报考师范类专业:主要考查考生从事幼儿园及小学教育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师德师风四个模块。
(2)报考其他专业: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四个模块。
2.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习能力(或同等学习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均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分别录取。
2.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中师德师风、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模块顺序,报考其他专业的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模块顺序,依次参考各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录取过程针对报考类别、专业间生源不平衡情况,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招生总计划及提高录取率的基础上,学校将进行适当的类别与专业计划间的调整。
(二)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0年9月21日,学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0年9月25日至26日,所有预录取考生需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办法将通过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学费标准
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全日制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培养模式与学习形式
采取走读制管理模式。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各类别、专业的教学与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等详见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二、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奖贷助补免措施
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十四、其它须知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见学院网站。所有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学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360361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557-360355413605571081
(二)学校网址:
http://www.szzy.edu.cn/
微信公众号: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投稿邮箱:1429766151@qq.com
2635019412@qq.com
联系电话:0557-360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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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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