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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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依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0〕131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学校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计划公布

招生办公室于10月11日公布转专业计划(见附件2)。

(二)学生申请

新生本人于10月13日9:00—13:00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下文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经本班级辅导员、本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递交至本学院。

(三)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名单,并于10月13日16:00前在本学院范围内集中公示,10月16日10: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初审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交至招生办公室。

(四)汇总审批

招生办公室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信息,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拟定转专业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五)下发通知

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转专业通知单,相关部门做好转专业转出或接收工作,学生在未收到转专业通知单前在原班级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帮助新生建立专业认知、巩固专业思想,使学生了解专业愿景,确立稳固的专业思想和意识,增强对专业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二)各学院要积极客观地宣传政策,保障学生对转专业工作的知情权,同时指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三)新生只能申请转到入学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予更改。

(四)三二分段制、中职生源不予申请转专业。

(五)转专业规模以现有教学资源为基础,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适当控制转专业规模。调整后的自然班级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0人以内(艺术设计学院班级控制在35人以内),各学院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招生人数的10%,具体标准、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实施,省外生源转专业计划不超过当年该省份招生计划的30%。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docx

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计划.docx

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docx

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docx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971066 5971046

网址:www.abc.edu.cn

学校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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