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城市的明片。
一座城市的文明,既需要干净整洁的街道、美观大方的建筑来体现,也需要公民的品德素质来彰显,更需要每一位市民去维护。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一位市民都应该参与其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物质文明建设相比较,精神文明建设看不见、摸不着,而且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周期性强等特点,困难更多、难度更大。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创建为民与靠民的关系,树牢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思想,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而提高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也只有这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才能真正形成**的“大合唱”。
如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看作一幅绘画作品,那么,每一位池州人的言行就是描绘这张画的笔。每位池州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知晓创建,关心创建,不做旁观者,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融入创建,支持创建,配合创建,让创建工作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观念,自觉做到与创建工作的每一个要求相适应。
文明创建为百姓,惠及广大百姓,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提醒和期待。作为文明创建的受益者,我们都应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而不能甘当旁观者,视自己为局外人。只有群众普遍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才会如鱼得水,才会向文明创建的纵深发展,创建成果才会更加丰硕,群众才会得到更多的好处和实惠。事实上,我们身边的环境好了,空气质量改善了,受益的是我们每一个人,而这显然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比如要倡导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比如要爱惜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随意吐痰;比如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只有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提升了,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创建文明城市没有旁观者,只有参与其中,感受文明,享受文明,争创文明,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有道德、更有文化、更有品位,我们这座城市才更有活力、更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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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日报评论员
责编:徐世海
审稿:余永胜
文章来源:文明池州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