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语 法
第一节 概说
一、语法
(一)语法的定义
语法(grammar)又称文法,是语言中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包括词的构造、变化规则和组词成句的规则。
语法规则有强制性规则和非强制性规则。
强制性规则:没有它不行,违背这样的规则就是错误的表达。例如:
吃面条(*面条吃)大型汽车(*汽车大型)
非强制性规则:有它可以,没有它也行。语法关系不发生变化,但意思上有差别。例如:
工人农民工人和农民(联合)
木头桌子木头的桌子(偏正)
中国朋友中国的朋友
“语法”这个术语有两个含义:
一是指语言中客观存在的结构规律。
二是指语法研究者对语法结构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抽象概括、描述,即语法学。
任何一种自然语言的语法规律(或语法现象),是指该语言中的句子、短语、词汇的逻辑、结构特征以及构成方式,而语法包括对语法规律进行的总结描述或对语言使用的规范或限定;在不同的语境中,这种规律或规则也称作语法规范、语法规则等。在不同的语境中,“语法”一词实际上可以指以上任何一种概念,而有时也仅关心句子由词汇构成的规律(即句法,Syntax)。
(二)语法的内容
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两部分。
1.词法
词法主要是指词的结构方式、词形变化和功能分类的规律。
2.句法
句法主要指短语和句子等语法单位的构成和变化的规则。
句法主要包括短语结构规则、句法结构规则、句类、句型、复句、句群等内容。
(三)语法的分类
从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角度出发,可以将语法分为“普遍语法”和“个别语法”两类:
1.普通语法
普通语法是人类语言所共有的语法结构规律。例如,各种语言的语法结构都具有抽象性、稳固性、民族性等特点。
2.个别语法
个别语法是指某种特定语言的语法。如汉语语法、英语语法、俄语语法、日语语法等。
个别语法除了具有普遍语法的“共性”特点之外,还有自己的“个性”特点。例如:汉语语法依靠虚词和语序实现各种语法功能;印欧语法具有丰富的形态等等。
二、语法的性质
语法具有客观性、抽象性、递归性(生成性)、稳固性、民族性、系统性、层次性等特点。
(一)客观性
语法规则表现在人们说话的话语中,储存在人们的大脑里,它是客观存在的。
比较下面的句子:
我吃苹果。
苹果吃我。
苹果我吃。
吃我苹果。
我苹果吃。
吃苹果我。
客观存在的语法并不是在书本中才能找到,它存在人们的话语当中。我们对这些话语有一个使用习惯的语感,尽管我们没有专门学过语法,一旦违背这个语感,就觉得不对。为什么会觉得不对,因为脑子里有说这些话的印象,无数话语在脑子里相成的印象就是客观存在的语法。
在我们脑子里形成的话语印象可以被人们概括出来,写成规则,共人们学习掌握语言使用。这样的语法对同一现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不同人编的语法书可能会有差异。这不是语法事实不同,而是人们对语法事实的认识不同。
(二)抽象性
抽象性是语法最基本的特征。所有规律都是从具体的话语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因而有抽象性。
语法就是对一个语言中各种语法单位的组合关系、聚合关系、功能类型等等的抽象概括。
人们所使用的句子千差万别、数不胜数。但是,无限多的个别具体的语句中,词的结构方式、短语和句子的结构规则等却是有限的。这些结构规则、语法形式、语法手段、语法范畴和语法意义都是从个别和具体的语言材料中抽象出来的。换句话说,从成千上万个具体的个别的句法结构中可以归纳出一些语法规则出来。例如:
买饭 作画 挖坑 蒸馒头 盖房子 说英语 喜欢唱歌 讨论问题
降低标准 开挖隧道 修理家用电器 穿蓝色西服 提出苛刻条件
这些短语所表达的意义各不相同,但却可以从中概括出“述语+宾语”的结构特点,表示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其中述语由动词充当,宾语由体词性词语充当。
再如,从“一张纸/两支笔/三匹马/四碗饭/五辆公共汽车……”等短语,我们可以归纳出“数词+量词+名词”组合成的偏正关系的规则。
各种语法规则的聚合就形成了语法。从这个意义上讲,语法规则就象是数学公式,公式的数目是有限的,但是当填入不同的数字时,就可以得出不同的结果来。因此,词语必须一个一个地学习,而语法规则却可以一套一套地学习。
(三)递归性(生成性)
递归,是从数学中借来的术语。语法上的“递归性”是指各种语法结构的关系是有限的,但是在语言单位的组合过程中,可以反复无限地使用这些有限的规则。例如:名词前边加定语构成偏正结构,再以偏正结构作中心语(即替换中心名词)前边加定语,构成扩展的偏正结构。从理论上讲,一个结构可以被更大的类似结构可以无限制地替换扩展下去,句法结构因此由简单变得复杂,以满足表达的需要。例如:
他去。
我同意他去。
小张听说我同意他去。
……
正是语法的递归性,我们才能听懂我们从来没听到过的句子,说出从来没有说过的话。
语法表现为一系列的规则,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有限的规则造出无数合法的句子来。这就表现为语法无限的生成性。语法规则的生成性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是语言单位之间最重要的关系。
(四)稳固性
语法与基本词汇是构成语言的基础,具有很大的稳固性。
语法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演变,但是语法的变化比词汇、语音的变化缓慢得多,而且语法很难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而改变。
语法的稳固性与语法的抽象性密切相关。语法是一个由各种抽象规则构成的有机系统,许多语法手段和语法范畴历经千百年而很少发生变化。例如,语序和虚词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都是重要的语法手段;古代汉语中主语在谓语之前,修饰语在中心语之前,现代汉语也是如此。
(五)民族性
社会属性是语言的本质属性。社会属性的集中表现就是它的民族性。
世界上任何语言都是有语法的,哪怕是最原始的语言也是如此,没有语法的语言是不存在的。
不同语言的语法之间既具有人类语言共同的语法结构规律,同时每种语言的语法又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点。
汉语语法的民族性特点是在同其他语言的比较中得出的。例如:汉语语法中语序和虚词的运用非常重要,印欧语常用词尾的形态变化来表示句法功能的变化。汉语是SVO型语言,陈述句的一般顺序是“主语+动词+宾语”;日语是SOV型语言,陈述句的顺序是“主语+宾语+动词”等等。
汉语语法不象印欧语那样,有明显的形态变化,但是汉语不是没有语法,而是比较隐蔽。印欧语的语法就好像一条基本上在地面上流着的明河,人们可以一目了然;汉语语法却不然,它就象一条基本上在底下流着的暗河,虽然有时候也会冒出几个泉眼,有时候也会有一小段明河,但是总的来讲,它是相当隐蔽的。所以我们要用更加先进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它、发现它。
(六)系统性
语法是由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构成的严整有序的规则系统。语法系统由语素系统、词类系统、短语系统、句子系统和句群系统等若干子系统构成。语素、词、短语、句子和句群等语法单位之间互相联系,处于一定的关系之中。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是语法结构规律中最基本的两种关系。
1.组合关系
组合关系是指语法成分之间在应用中前后发生的横向结构关系。组合关系体现了语言的线性特点和相互间组合的规则性。组合关系决定了句法结构的方式和类型,例如主谓关系、述宾关系、偏正关系等。例如:
我想明天出发
他弟弟打算暑假去北京
中文系王教授准备下周举行学术报告
其中 “我——想”、“他弟弟——打算”、“中文系王教授——准备”之间都是主谓关系,“想——明天出发”“打算——暑假去北京”、“准备——下周举行学术报告”都是述宾关系。
2.聚合关系
聚合关系是指能够在语言结构中相同的功能位置上出现、可以相互替换的语言单位之间的类聚关系。具有聚合关系的语言单位具有共同的语法特点。聚合关系体现了语法成分的可代替性和可选择性。聚合关系决定了语法单位的功能类型,例如名词、动词、形容词、体词性短语、谓词性短语等。例如:
A B C
我 想 明天出发
他弟弟 打算 暑假去北京
中文系王教授 准备 下周举行学术报告
上述A、B、C三类就是不同的聚合关系构成的“聚类”。例如B类的“想”、“打算”、“准备”都是动词,C类的“明天出发”、“暑假去北京”、“下周举行学术报告”等都是谓词性短语。
(七)层次性
语法从表面上看是线性排列的东西,但是语法结构却是有层次性的。
除了联合短语外,主谓、述宾、述补、偏正等短语都能切分出两个直接成分。直接成分还可以进一步切分出更小的直接成分,这样复杂短语就可以由大到小分析出若干层次。例如:
我们 进行 社会 调查
|__| |_____________| 第一层:主谓关系
|__|| ________| 第二层:述宾关系
|___| |___| 第三层:偏正关系
三、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
语言中用来表示语法关系、表现语法意义的语法手段有多种多样,重要的有:形态变化、词序变化、虚词运用等等。有的语言偏重于形态变化,例如法语、俄语;有的语言偏重于词序变化和虚词运用,例如汉语。由于印欧语是有形态变化的,如有表示数、格、时、体、态、性等的形态,因此印欧语有明显的以形统意的特点,强调语法成分的形式分布。看到了语法形式,就可以说明语法关系。而汉语的语法没有明显的形式标志,于是在汉语的语流中,语言单位、成分之间结合往往显得比较松散,移动自由,往往以意治形,即所谓的意合法。比如:“木头桌子”可以是偏正结构,也可以是联合结构,其中没有形式标志,需凭上下文来判断语义。又如汉语主谓结构比较松散,主谓之间可以停顿,主语也可以省略。“我没有看第一本”、“第一本我没有看”、“我第一本没有看”三句话四个语言单位在不影响语义表达的情况下排列显得松散自由。但实际上表意还是不同的。
汉语的特点是在跟印欧语等的比较中表现出来的。它的总特点是:不依赖于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而主要借助于语序、虚词等其他的语法手段来表示语法关系和语法意义。这一总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语序和虚词是主要的语法手段
汉语语法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主要借助于语序的变化和虚词来表示语法关系和语法意义。
1.改变语序可以形成不同的结构关系和语法意义。例如:
发展迅速(主谓关系)—→迅速发展(偏正关系)
学习刻苦(主谓关系)—→刻苦学习(偏正关系) 衣服干净—→干净衣服
转播中断(主谓关系)—→中断转播(述宾关系) 客人来了—→来了客人
紧握(偏正关系)—→握紧(述补关系)
有时候,语序变化了,语法关系未发生变化,而语义发生了变化。例如:
我们打败了敌人 —→敌人打败了我们
“不怕辣”、“辣不怕”和“怕不辣”:不、怕、辣,排列的语序不同,其结构关系分别是:述宾结构、主谓结构、述宾结构。其语义程度越来越深,其中和否定词“不”的语义指向有很大关系。“不怕辣”表示被动地承受,“辣不怕”有勇气主动来承受“辣”,因为这里的话题是明白的。“怕不辣”反映主观上担心的是“不辣”。
2.虚词的有无和不同虚词的运用可以形成不同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例如:
小王这个孩子(复指关系)—→小王的这个孩子(偏正关系)
市场繁荣(主谓关系)—→市场的繁荣(偏正关系)
爸爸妈妈(联合关系)—→爸爸的妈妈(偏正关系)
蒸馒头(述宾关系)—→蒸的馒头(偏正关系) 修改书稿—→修改的书稿
老师的学生(偏正关系)—→老师和学生(联合关系)
某些短语加入虚词后,结构关系虽未改变,但语义却发生变化。例如:
北京饭店—→北京的饭店 北京大学—→北京的大学
孩子脾气—→孩子的脾气
阿Q性格—→阿Q的性格
十斤鲤鱼—→十斤的鲤鱼
“北京饭店”是专有名词,而“北京的饭店”则指地点设在北京的所有宾馆或饭店。
有虚词和没有虚词,语用意义不同。
典型事例—→典型的事例
(二)词类与句法成分没有对应关系
印欧语中词类的功能比较单纯,词类与句法成分之间存在简单的对应关系。名词只能作主语和宾语,动词只能作谓语,形容词只能作定语和表语,副词只能作状语。
但汉语里词类与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除了副词主要作状语(少数副词可以作补语)外,其他词类都可以充当多种句法成分。例如名词主要作主语、宾语和定语,还可以作谓语和状语;动词主要作谓语,还可以作定语、主语、宾语和状语。例如:
五月一日‖劳动节。(名词作谓语)
游泳‖是一项非常有益的体育活动。(动词作主语)
应该注意的是,汉语中名词作谓语、状语,动词作主语、宾语时,本身的词性并没有改变,名词还是名词,动词还是动词。
(三)词、短语、句子的构造基本一致
1.短语与合成词的构造基本一致
结构关系 | 合成词 | 短语 |
主谓关系 | 气喘 | 气息微弱 |
联合关系 | 聪慧 | 聪明能干 |
偏正关系 | 小学 | 小型设备 |
述宾关系 | 美容 | 美化校园 |
述补关系 | 说明 | 说得明白 |
2.短语与句子的构造基本一致
从理论上说,汉语中的自由短语加上句调就可以单独成句。因此,短语和句子在结构上的一致性非常明显。例如:
白雪皑皑的喜马拉雅山,巍然屹立在西藏南侧。(主谓关系)
多么美妙的音乐啊!(偏正关系)
四、语法学
语法学是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学是研究语法系统及其结构规律的科学。
研究语法规律、规则及其构成方法的各种理论,称为语法学、语法理论或文法,属于语言学的范畴。
每种语言都有它独特的语法规律。比如现代汉语语法就是在现代汉语之内适用的一套规律,而一套现代汉语语法学则仅仅是对该语法所进行的一个具体分析。又如在计算机科学、逻辑学和数学等学科中使用的形式语言,也有其形式语法。
(一)描写性语法和规范性语法
描写性语法中,语法结构的规律被详尽、完整地描述;规范性语法或规定语法,它陈述一套语法规则,用于规范人们所使用的语言,目的是使之“符合语法规范”。
形式语言的语法一定是描写性语法,而自然语言的情况比较复杂,通常是描述性和规范性皆有。
(二)词法学和句法学
语法学根据研究单位的大小分为词法学和句法学。
词法学主要研究词的构成、变化和分类的规律。
句法学主要研究短语和句子等语法单位的构造和变化规则。
(三)描写语法学和解释语法学
根据研究类型的不同分为描写语法学和解释语法学。
描写语法学是研究某一种语言在相对稳定的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内语法结构模式、结构规律及其与语义、语用的关系的语法学。描写语法学注重形式分析,重视结构层次,主要采用分布的方法研究语法单位的组合聚合情况,对所观察到的语言现象进行属性分析和结构及功能分类。描写语法学按用法对语法单位进行分类,说明各类之间能不能组合起来、如何组合以及组合起来表达什么样的句法和语义关系等。
解释语法学是以解释语法结构的深层原因为目标的语法学。语法的解释要以对语法事实的充分描写为基础,但解释语法学并不局限于对语法事实的描写,而是从生理、心理、认知、思维等角度探讨语法结构形成的深层原因或机制。
(四)普通语法学和个别语法学、比较语法学
根据普遍与个别的关系分为普通语法学和个别语法学。
普通语法学是研究人类语言中普遍存在的语法结构规律的科学。普通语法学研究不同语言系统中的语法结构模式之间的异同,研究共同和不同的范畴,以及一种语言的某种意义范畴在另一语言中的表达手段和表达形式。普通语法学建立在具体语言的语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从各种具体语法中归纳概括出共同的规律。
个别语法学以某种特定语言的语法为研究对象,例如以汉语语法为研究对象的汉语语法学,以英语语法为研究对象的英语语法学等。
比较语法学是研究各亲属语言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互相影响以及确定各语言之间亲属关系的学科。在广义上说,也可以指研究不同语言语法结构之间异同的学科。
(五)历时语法学和共时语法学
根据历时与共时的关系分为历时语法学和共时语法学。
历时语法学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某一种语言的语法系统在不同历史阶段发展演变规律的语法学。
历时语法学分为语法史研究与语法学史研究。
语言随着时间或地点的变化会不断地发展变化,研究语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演变规律的学科就是语法史,也称作历史语法学。语法史包括某种语言的某个虚词、某种词类、某种句法结构的发展历史以及语法系统演变的通史。
语法学史是不同历史时期语法学者对语法进行研究的历史。语法学史采用历史的和动态的观点对以往语法研究中的人物、著作、事件等进行连贯的、有系统的研究。
共时语法学,又称“断代语法学”,是从横的方向研究某一特定历史阶段的语法结构规律的语法学。
(六)理论语法学和教学语法学
根据研究目的的差别分为理论语法学和教学语法学。
理论语法学是语法学家按照不同的观点、角度和方法,对语法进行研究的语法学。理论语法学的主要目的是从理论的角度描写和研究语法现象、揭示语法结构规律,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专业性。
教学语法学是指根据语言教学的实际需要,采用比较成熟或普遍认同的观点和基本理论体系的语法学。教学语法学注重规范性、统一性和实践性,不强调理论创新性,尽量避免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
五、语法体系
(一)语法体系与语法学体系
语法体系是由语法结构规律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系统。
每种语言的语法体系都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研究者所用的理论和方法、角度和观点以及取向的不同,语法学家们在描写、分析和解释语法现象及结构规律的过程中,难免会见仁见智,会出现种种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语法学体系”。
因此,对于某种具体的语言而言,客观存在的语法体系是唯一的,而分析和阐述语法体系的语法学体系却不止一个。是目前语法学界往往习惯于将语法学体系也称为“语法体系”,我们在本书中所讲的“语法体系”实际上指的是“语法学体系”。
(二)汉语语法体系
汉语语法体系最初是在模仿和借鉴印欧语语法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汉语语法学史上第一部建立了比较完整语法体系的著作是《马氏文通》。随着汉语语法研究向深度和广度上的拓展,汉语语法体系也逐渐向科学、系统与全面的方向迈进。
根据语法研究的目的与应用对象的差异,汉语语法体系可以分为教学语法体系和理论语法体系。
1.教学语法体系
教学语法体系,也称“学校语法”或“规范语法”,是从语法教学实际出发,根据中学语文教学的需要,强调规范性,注重实践性,尽量避免有争议的观点和问题,兼顾传统语法和现代应用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
(1)教学语法的特点
1)与理论语法相比,教学语法倾向于稳妥折中,一般采用普遍认同的观点和理论,尽量避免有争议的观点和问题。
2)教学语法强调规范性,注重实践性。一般都要明确说明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从而达到更好地指导语言应用的目的。
3)教学语法从语法教学实际出发,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不象理论语法那样,往往针对某些具体问题进行非常深入细致的探讨,具有很强的个性化和纯理论特色。
(2)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
“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是汉语教学语法体系的代表。
“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把语法分为词法和句法两部分。
词法包括词的构成、变化和分类,主要讨论词类的问题,词类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语法特点划分出来的。
句法主要讨论句子的六大成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词是基本的句法单位,句子成分是由词来充当的。同时认为,句子成分和词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词进入句子后就能作句子成分。
“暂拟系统”的句子分析并没有吸收结构主义的层次分析法,而是采用传统的中心词分析法。分析句子先要找出两个中心词(主语和谓语),然后再找主语和谓语的连带成分和附加成分——宾语、定语、状语和补语。
“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是汉语语法学史上影响最大的语法体系之一,奠定了中学语法教学的基础,极大地方便了语法教学,至今对汉语语法教学与研究仍有很大的影响。
2.理论语法体系
理论语法体系,也称“专家语法体系”,是语法学家根据不同的观点、角度和方法所建立起来的语法学体系。
理论语法的主要宗旨是从理论的角度描写语法现象、揭示语法结构规律和构建符合汉语实际特点的理论框架,因而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专业性。
由于语法学家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方法研究语法,不同专家语法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别,不应该也不可能强求一致。
当然,语法学家在进行著述时,一般也会考虑人们学习的便利;教学语法也应该不断吸取专家语法研究的新成果,以增加语法体系的科学性与理论性。
汉语专家语法体系以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王力《中国现代语法》、高名凯《汉语语法论》、丁声树、吕叔湘、李荣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朱德熙《语法讲义》等语法学著作中的语法体系为代表。
六、结构单位
(一)语法单位的分类
语法的结构单位分为语素、词、短语、句子。有的学者主张把复句、句群也纳入语法单位的范畴。
1.复句
复句是由结构上互不包含、意义上密切相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句构成的句子。
分句是构成复句的基础,各分句之间一般有句内停顿,书面上用有逗号或分号表示。
复句具有全句一致的句调,复句末尾有较大的停顿,书面上常用句号、问号或叹号表示。
观众席里坐满了人,并且靠墙的两边通道上都站满了人。
他们宁可吃观音土、啃树皮,也不愿离开土屋。
2.句群
句群是由语义相关的几个句子所组成、表达一个中心意思的语法单位。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脑子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
这个句群由6句话组成,其中有3个疑问句,两个非主谓句,一个复句。
好多好多年,我就在这样的夹竹桃下面走出走进。最初我的个儿矮,必须仰头才能看到花朵。后来,我逐渐长高了,夹竹桃在我眼中也就逐渐矮了起来。等到我眼睛平视就可以看到花的时候,我离开了家。
这个句群由4句话组成,其中第一句是单句,第二句是因果复句,第三句也是因果复句,第四句由“等到……时候”介词短语充当时间状语得单句。
(二)汉语语法单位的研究
对汉语语法单位的认识也是随着语法研究的进展而深入的。词、词组、句子这些语法单位是所有语法学者都注意到了的,但是,由于个人语法观念不同,导致各家语法中各个语法单位的地位各异。具体而言,有着重于词和句子的,有着重于词组的,也有着重于比词更小的或比句子更大的语法单位的。
早期的汉语语法著作简单地模仿西方形态语言的语法模式,只着眼于词和句子这两级语法单位,认为这样就可以说明组词造句的规律。由于汉语的语法特征并不反映在词形变化上,而这些没有词形变化的词所组成的千变万化的句子又不是仅靠这两级语法单位足以概括出特征来的,显然,要揭示汉语的语法规律,还需要探索其他语法单位中反映出的特征。本世纪中期结构主义思潮影响汉语语法研究时期,词组(也称为结构)的地位开始受到重视。赵元任著、李荣编译的《北京口语语法》(1952)就用几种基本结构阐释汉语口语的造句法;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汉语的五种基本句法结构,即:主谓结构、补充结构、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并列结构。后来,朱德熙从理论上论述了这种做法的根据,他指出,由于汉语词类没有印欧语那样的形式标记,导致汉语语法有两大特点: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就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建立一种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各类词组作为抽象的句法格式来描写它们的内部结构以及每一类词组作为一个整体在更大的词组里的分布状况,……如果我们把各类词组的结构和功能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因为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而已。”(《语法答问》)这种学说极大地推动了汉语语法结构的研究。在结构以及结构间的层次关系成为语法研究的中心问题之后,其他层级的语法单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分别得以深入研究,如从结构观点出发的语素研究、复句结构关系的研究(如邢福义《语法问题探讨集》、《语法问题发掘集》,1986,1992)以及更大的语法单位——篇章的组织关系研究(如廖秋忠《廖秋忠文集》,1992)等。
句式的研究是语法学者们一直给予关注的,但不同时期不同的理论背景下有不同的认识。早期的语法强调以句子为本位,却没有归纳出概括性的句式特征来;王力《中国现代语法》则敏锐地观察到汉语中某些特殊格式的重要作用,细致分析了能愿式、使成式、处置式、被动式、递系式和紧缩式这六种句法结构,摆脱了前人依照印欧语分析观点来对待汉语动词性结构的框架,使得汉语这几种句式的特点显现出来。70年代和80年代,句型研究仍然很受重视。有的学者侧重于描写句子中词语形式的排列(如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1980);有的侧重于语义成分的排列(如李临定《现代汉语句型》);有的则侧重于从句式变换关系中揭示形式和语义的对应关系(如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1980;陆俭明《现代汉语句法论》,1993;马庆株《汉语动词和动词性结构》,1992)。90年代后期,认知-功能语法的句式观也开始反映在汉语研究中,它所主张的“句式意义大于组成它的词语意义的总合”的观点带来了系统理解汉语句式的新视角。
七、功能单位
语法的功能单位即句子成分,也称作“句法成分”,是句法结构中承担结构关系的组成成分。
句子成分是根据不同的句子结构类型和结构关系确定的。现代汉语句子成分主要有主语和谓语、述语和宾语、定语、状语、补语、中心语等几种。
(一)主语和谓语
主语是谓语陈述或说明的对象。
谓语是对主语的陈述或说明。
通常主语在前,谓语在后,二者之间是被陈述和陈述的关系。
例1:这篇获奖论文‖耗费了他大量的心血。
例2:游泳‖是一项非常有益的体育活动。
例1的主语是“这篇获奖论文”,谓语是“耗费了他大量的心血”。例2的主语是“游泳”,谓语是“是一项非常有益的体育活动”。
(二)述语和宾语
述语是述宾短语中支配、关涉宾语的动词性成分,一般由动词充当。
宾语是述宾短语中述语所表示的动作所支配或关涉的对象,一般由名词性词语充当。
述语和宾语之间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例1:具备优良品质
例2:喜欢打太极拳
例1的述语是“具备”,宾语是“优良品质”。例2的述语是“喜欢”,宾语是“打太极拳”。
(三)定语
定语是名词性偏正短语中对中心语进行修饰或限制的成分。
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例如:
(新鲜)空气
(中国)的领空
(壮丽)的山河
(阴云密布)的傍晚
(对他)的意见
(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
(四)状语
状语是谓词性偏正短语中修饰、说明中心语的成分。例如:
[坚决]支持
[立刻]出发
[沿着河边]走
[愁眉苦脸]地说
[非常]漂亮
[很]好
[太不]象话
(五)补语
补语是述补短语中补充说明中心语的结果、程度、趋向、可能、状态、数量等的成分。
补语与中心语之间是补充与被补充的关系。例如:
洗〈干净〉
成立〈五年〉
听得〈出来〉
累得〈筋疲力尽〉
(六)中心语
中心语是偏正短语中被修饰语修饰、限制的成分。
中心语是偏正短语的结构和语义的核心。例如:
木头房子(定中)
群众的支持(定中)
好好学习(状中)
公开道歉(状中)
高兴极了(中补)
看清楚(中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