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写作的跨文体探索
朱中原
近年来,有关散文跨文体写作的讨论越来越多,尤其是关于散文是否可以虚构的讨论不绝于耳,而散文界进行的跨文体探索写作也卓有成效。但即便如此,也仍然存在一个散文跨文体写作的合法性问题。
散文、小说、随笔、杂文、散文诗、诗歌等均各有其严格的文体界限,但不等于不可以相互借鉴。散文的文体,完全可以向小说文体和诗歌文体借鉴,当然这不等于就可以将散文写成小说或诗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历史上很多杰出的名篇,其文体都是模糊的,把它归为哪一类文体似乎都可以。比如西汉贾谊的《过秦论》,可以说是政论文,也可以说是散文。屈原的《离骚》,是骈文与散文的结合,可以说它是诗歌,也可以说是辞赋,也可以说是散文。实际上它更多是散文文体,但在局部的形式上,又掺杂了诸多诗歌的文体。不论进行怎样的划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离骚》所写的花鸟草虫等动植物及各类神仙,几乎都是虚构。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成是散文的想象,但这实质上就是属于虚构。
虚构的含义可以是很宽泛的,可以是广义的,也可以是狭义的。狭义的虚构,只属于小说、戏剧之类文体,虽然可以有原型,但不是写的真人真事。广义的虚构,可以理解为一部分不是真人真事,但也有一部分是真人真事。不论如何界定,我认为都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文学的各种文体中,一般而言,小说、戏剧是需要虚构的,诗歌属于情感表达,也离不开虚构,报告文学和散文都要求写真人真事。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共识,本身不需要讨论。但这只是一般而言,实际又不尽如此。事实上,古往今来的很多散文杰作,都不完全是写真人真事,而有大量虚构的成分。如汉代文学家司马相如的《上林赋》《长门赋》《美人赋》等,都是杰出的名篇,若以文体而论,则介于散文与骈文之间,谓其为散文未尝不可。但不论归为哪一种文体,其所描写的人、事、物,大多属向壁虚构。欧阳修作主考官时,苏轼有一篇政论散文叫《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文章中,苏轼虚构了一个上古的历史人物,竟然瞒过了欧阳修。苏轼在文章中虚构历史事实,按理说是要打板子的,但欧阳修却对这样的文章赏识之极,足证欧阳修是懂文章的文章大家。
那么对于小说而言,又一定全是虚构吗?或者说,只有全是虚构的才叫小说吗?恐怕未必。比如自传体小说和历史小说,就半是事实半是虚构。历史小说,前提是历史,既然是历史,就必然要追求历史的真实。而既然是小说,就不必一定要真实,但既然是历史的小说,也就必然一部分是真实。所以,我以为,历史小说,本身就是介于真实与非真实之间。但这里所说的真实,其实也要严格界定。我这里所说的真实,严格来说,应该理解为事实,而不是真实。历史,追求的是史实,也即历史上的真实。事实,只是真实的一部分。真实,包含事实,也可以不包含事实。事实,更侧重于一个事件的具体细节。真实,更侧重于宏观的事件。比如诸葛亮六出祁山,这个历史事件是真实的,但具体的细节,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这样就只能凭小说家的虚构与想像了。历史小说家只能做到大事件的真实,不可能做到细节的全部事实的还原,即使是任何一个有智慧的亲历者,也无法全部还原历史真相。
这实际涉及到一个重大的文艺理论命题,也即艺术的真实。这是个老话题,但是有新意义。艺术的真实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美学问题。真、善、美是艺术美学三原则,这三原则中,真处于第一位。虽然这三原则各自独立,各自皆有一套完整的美学体系,但总的来说,真决定了善,善决定了美。这是一个大前提。但是,这里所说的真实,是艺术的真实,而非事实的真实。比如我们在文章中赞扬共产党人的艰苦奋斗精神时,往往会用“愚公移山”精神作比,这体现了一种美学价值,但是“愚公移山”并不是事实,它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如果按照我们一般的分析,它就是不真实的,不是历史事实。但是,它又符合艺术的真实,所以完全可用。再比如一个散文家写一个妈妈哄一个被门槛绊倒的小孩时,她往往会说:这门槛真坏,我们打它。我们都知道,门槛本身无所谓好坏,或者本身不可能会害人,这妈妈说的当然是违心话,如果要去较真的话,我们就会认为她说的不是事实。但事实上,艺术家们谁都不会这样认为。我举这一简单的事实,无非就是为了说明,散文创作中,不符合事实的事例比比皆是,不必过于较真。
任何艺术创作,都不可能追求绝对的事实,但必须要追求艺术的真实。这是一个公认的真理。为什么说要追求艺术的真实?仅仅就散文论散文还不够,这里还有必要延展开去,因为它涉及文艺美学甚至是哲学的根本性问题。
今天的我们是把文学和艺术分开来看待的,也即文学是文学,艺术是艺术。文学是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等,艺术则包括书法、绘画、音乐、舞蹈、雕塑、建筑等等。可是,在一开始的时候,文学与艺术是合流的,而且,文学要晚于艺术。文学来源于艺术,包含于艺术,原本意义上,文学只是艺术的一个门类。文学最初是声音的艺术,它模拟大自然的声音,这就形成了一些最初的拟声词,这样慢慢形成了拟声或拟音的文学,也即声音的文学,其次才由声音转化为符号,再由符号转化为文字的艺术,文字的艺术就是我们现在通称的文学。所以,从广义上说,所有文学都是一种艺术,所有文学手法都是一种艺术手法。如前所述,所有艺术,都应该追求真、善、美。这三者缺一不可,而且真是第一位的。问题的关键是,真是什么?真就是真实吗?真就是事实吗?如果说真就等于事实,那么,所有的艺术(包括文学),就都不是写真实的了。因为,艺术的本质,就是把真实的变成不真实的,把实用的变成不实用的。我和贾平凹先生曾有过一个有关文学的对话,题目就叫《文学艺术就是把实用的变成不实用的》,这个对话的主旨就是探讨文学艺术的起源及有关艺术真实的问题。文学艺术是一种与人有关的通感性艺术。尤其是诗歌和散文,它必须是写人的通感和情感。人的情感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一片树叶落下来,你有可能会认为它不是落叶,它是代表着没落,你也可能认为它不代表没落,而代表狼藉;你也有可能从心里认为它不该凋落,也有可能认为它该是到了凋零的时候了。不管你怎么认为,这都是一种情感或情绪表达,这是一种瞬间的情绪。从理论上说,这就是一种虚构,因为它不是绝对的事实。鲁迅的散文写“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这样的话语是绝对的事实吗?也许是,也许不是。这里的枣树,已经不是事实意义上的枣树了,而是艺术意义上的枣树。这就是一种虚构,但虚构不等于编造,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虚构是出于艺术创作的需要,而编造则性质完全不同。
就我自己的一些写作经验而言,我在写作时,有明确的文体意识,但几乎又很少有严格的文体界限,至少我脑子里,没有严格的虚构与非虚构界限。散文也是如此。一个人的情感变化万千,思绪变化万千,到底什么才是真实的情感,什么才是不真实的情感?这个也很难判断。任何一个人瞬间的情绪变化,都可以是真实的。文学写作,尤其是散文写作,最怕的是没有任何情感,或者是编造出来的情感。但是,要分辨出到底哪种情感真实哪种情感虚假恐怕不那么容易。人的情感非常微妙,没办法用科学分析法去辨别它。如果有一种情感能用科学分析法去辨析它,那它也就不是情感了。所以,我认为最好的散文,就是要捕捉到人的心灵与情感的瞬间的细微变化,越细腻越好,越细腻越接近真实。
有人说,小说、诗歌、戏剧都可以虚构,唯独散文不可以虚构。实际上,文学中的想象与虚构囊括了一切文学文体,散文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说,散文(随笔)也应该允许虚构。如果不允许散文虚构,那就是不允许散文想象。恰恰相反,除了小说、戏剧和诗歌以外,抒情性散文是更需要想象的。抒情性散文本身就不以事实为主体,而是以情感为主体,什么样的情感需要什么样的内容,所以,内容时常会随着情感而随时移动。这其中的虚构成分,甚至比小说还多。你看到一片落叶,引发了你的思绪万千,这就是想象,于是你就把落叶比作了别的事物,与其说你在写落叶,不如说在写其他,于是,你花了很大篇幅去写其他并不存在或你并没有看到的事物,这难道不是经常有的散文写作模式吗?这与小说中的虚构并没有本质不同。但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承认。不承认,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常识性问题。其实,这个常识性问题,在很多作家那里,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在理论家或批评家那里,却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甚至怀疑的问题。
散文的写法,我以为有写实与写意之分。写实与写意类型的散文,对追求事实的表达是各不相同的。所谓写实,就好比国画中的工笔画,一丝一毫,一笔不苟,讲究笔笔是实,笔笔不虚,写意,就是大线条勾勒;写实讲的是细节的真实,写意讲究的是意境的高远。一般来说,叙事性散文尤其讲究写实的功力,抒情性散文尤其讲究写意的意境。但这只是一般而言。事实上,这二者往往又是交叉的。
前面说的鲁迅的散文“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这种叙事手法其实也可以说是小说手法,把它用在小说中一点也不奇怪。周作人写散文,有时也喜故弄玄虚,比如以书信体的形式写散文。他有一篇散文是以书信体的形式写给好友孙伏园的,看题目《济南道中》好像不是书信,但看文体形式又是书信,文章开头便是伏园兄如何如何,通篇都是以对孙伏园讲述的形式行文。这种文章,当然是散文,形式是书信,可是真的是书信吗?他其实未必就真给孙伏园写了这封信,书信不过是他写作的一个策略罢了。信中所说都是事实,但整个书信却是虚构的。只不过他虚构得太真实太平静了,真实得让你觉得,他好像就是平平淡淡地在给孙伏园交代自己吃的东西。
艺术创作不是科学研究,它不需要讲究实证。下笔的情感所触,即是艺术。任何艺术都有一个核心灵魂,那就是情感。情感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这是判断一篇散文艺术真实的要素之一。但仍然要说,艺术情感的真实并不等于事实本身。
任何一个作家,都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文体家。任何一个优秀的文体家,都必定是一个优秀的文体探索家。文体有界限,但应该提倡文体的探索。只有在文体上具有卓越的探索性与开创性的作家,才能在文学史上具有永恒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