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文学才能”炒作神童
可以休矣
胡一峰
近日,有一位“神童”横空出世。这个16岁的岑姓女孩,号称一天能“作词300首、诗2000首、写15000字小说”,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出版3本书,参加4次演讲比赛并获奖,还是品牌创始人,并拥有某杂志社记者、地方运营中心副主编等头衔。这样“辉煌”的成绩着实令人惊叹,可惜的是,在舆论的关注和追问下,“神童”的光环如肥皂泡般迅速破灭,露出了引人深思的真相。
我们可以发现,岑某某并非孤例,除了她之外,还有5岁开飞机、小学生进行基因研究获得大奖等消息。在这些炒作出来的“神童”背后,其实是一些人扭曲的“成功”渴望。毋庸讳言,成功是人人向往的,追求成功也无可厚非,现代社会竞争激烈,更让人们希望尽早尽快获得成功。再加上互联网条件下所谓“眼球经济”的影响,使得有些人把制造新闻、吸引注意、流量变现视为生产“成功”和营销“成功”的三部曲。
殊不知,真正的成功从来没有什么捷径可走,更与投机取巧无缘。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攀上人生的高峰。对于青少年而言,树立正确的成功观尤为重要,因为这不但关系到个体的前途,而且关系到社会的未来。因此,以“成功”的名义对孩子拔苗助长式的“催熟”,是令人遗憾的,贩卖这种“成功”更让人感到可悲。这不但对孩子成长无益,还有可能加重社会焦虑。
退一步讲,即便孩子确有异于常人的禀赋,比如说对文学的敏锐性和写作才华、对自然的强烈好奇心和探索欲,或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诗意并以得当的文字加以表达,正确的做法也是因势利导,通过科学的教育,循序渐进地激发其“小宇宙”,而不是忙于“包装”,四处展览,否则,只会扼杀孩子的天才,使其“泯然众人矣”。这个道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早已做了生动的阐释,今人更应懂得。
值得注意的是,炒作“神童”之“神”者常会选择诗歌和小说等文学创作作为“目标”,个中原因耐人寻味。或许由于文学所包含的创造性意味,与“神童”人设比较合拍,又或许是因为炒作者认为人的才华的各种表现中,文学是与社会大众比较接近和易于引起注意的一种。客观地讲,文学确实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也容易引起仿效的欲望。也正因为如此,文学“神童”促使我们反思文学创作特别是诗词创作的艺术性标准问题,同时,也不得不强调在基础上提升社会的普遍审美能力和水平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是心灵与时代、与生活碰撞的火花,是发自肺腑的真情,也是源于生活的积淀。如果把文学创作仅仅视为“码字”,把电脑键盘噼噼啪啪的敲击声等同于创作,一味追求字数、篇数的增长,这样生产出的“作品”大多是廉价的快餐甚至文字垃圾。这种做法,不但无助于文学创作,反而会消解和剥夺文学的神圣性,败坏社会大众的审美品位。尤其是对于青少年而言,如果受到误导,使这样的“作品”成为他们对文学的初印象,那更是贻害无穷。
而诗歌,更是文学殿堂里最璀璨的明珠,是人类文明史不可缺失的内容。古往今来,多少经典的诗歌发挥了滋养心灵、匡正世风的重要作用。因此,也就要求创作者具有更高的艺术感受力和表达力。特别是我国拥有悠久而厚重的诗词艺术传统,从诗三百到汉乐府,从唐诗到宋词,从清丽的山水田园诗到激昂慷慨的边塞军旅诗,从典雅隽永的古代诗词到自由活泼的现代诗,创造了无数经典的形象和意境,不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几乎成了其代名词。诗人们以“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执着沉淀生活、锤炼字句,以“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用功把诗歌艺术推向一个又一个高峰,不但为我们留下了传之久远的不朽之作,而且告诉人们文学创作应有的精神追求。捍卫文学以及诗歌的艺术性和神圣性,实际上是对人类美好心灵世界的坚守。
因此,炒作神童之风可以休矣。以“文学”的名义炮制神童的做法更应尽早杜绝,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也为保护人类美好的情感使其充分涌流,存一片洁净的水源地。
胡一峰 |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编辑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