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凝结前人智慧,承载人类进步、科学发展,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是我国的“金名片”。我国历史悠久,艺术结晶(文物)众多,充分利用文物艺术品资源,可带动经济增长且不占用后人资源,国家经济前景不可估量。
近年来,国家在文物艺术品方面的政策逐步放开,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文物艺术品保护与利用,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艺术品。
一、关于文物概念界定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正本)中提出文物的概念,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粤港澳大湾区艺术品金融研究院揭牌成立
关于文物认定的标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正在积极建设中。广东金融学院粤港澳大湾区艺术品金融研究院、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建立了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标准化体系,目前公示文物艺术品相关标准39项。
二、关于民间收藏文物
2016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以及“切实加强文物市场和社会文物鉴定的规范管理,积极促进文物拍卖市场健康发展。”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提出:“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收藏文物,其依法收藏的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三、关于文物拍卖
2019年10月31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修订版的《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办法》不再规定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分类管理,不再区分第一、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范围,文物拍卖企业可以全门类拍卖文物。
四、最新政策
2021年3月19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国家文物局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筹办首届中国(上海)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博览会”2021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提出“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放宽文物行业领域准入...支持设立市场化运营的文物修复、保护和鉴定研究机构。”
2021年4月29日,在《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实施‘金融+文化’工程。支持深圳设立国家级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探索文化信贷“白名单”制度,创新文化保险、文化资产证券化等文化金融产品。鼓励各地市设立文化创意类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文化创意类创业投资基金。”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发展艺术品金融方面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能更快更好的构建起全新的中国艺术品金融生态系统,形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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