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勃朗·哈尔门兹·凡·林,是17世纪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于1606年7月l 5日诞生在莱登城的一个面粉厂主之家。1620年9月20日在莱登大学注册入学,但并末在此就读,而是跟随由意大利归来的雅可布·凡·斯瓦林布格(1571—1638)学习绘画。3年后,又到阿姆斯特丹著名的历史画家彼得·拉斯特曼(1583—1633)门下深造。1632年,他为阿姆斯特丹外科医生同业公会所作的理事们的群像《杜尔普博士的解剖课》获得好评,名声大振。1634年,与出身富家的莎斯卡’凡·维布林克结婚。这是伦勃朗一生中最幸福的时期,许多以莎斯卡为模特儿的作品,反映出了他的这种心情。
虽然处于巴洛克时期,但荷兰艺术的风格却与南部欧洲诸国不同。它以恬静、安宁、朴素、亲切的世俗趣味而区别于豪华宏丽的巴洛克风格。这自然是由荷兰的历史环境和文化传统所决定的。1609年,荷兰为首的尼德兰北方七省宣布脱离西班牙独立,开始了荷兰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海上运输和呢绒工业是荷兰经济的主要支柱,商人、工厂主和市民阶层在经济和政治上的成熟必然促使文化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时,艺术品不再为国王、教会所专有。那些奔波在日进斗金的贸易活动中的市民们,希望用绘画来装饰自己的宅邸,并且希望这些作品是自己能够看得懂的、喜欢的和感到亲切的。
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能像国王和教会那样靠权力去取得艺术家的作品,而只能用金钱来获得。这就使绘画第一次成为商品。在荷兰的许多城市都出现了画底专门出售艺术家的作品。这些作品所表现的题材,逐渐摆脱了宗教和王权的内容,代之以世俗生活、自然风景、人物肖像或美丽的静物。这样的艺术,我们称之为“市民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