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个人认为中国人缺乏公共的精神。鲁迅先生说:“龙门的石佛大半肢体不全。图书馆中的书籍,插图须谨防撕去,凡公物或无主的东西,倘难于移动,能够完全的即不很多。”(《鲁迅全集》卷1 第194 页)。十九世纪,美国传教士明恩溥通过在中国二十多年的观察,也发现了几乎相似的现象。他说:“中国人不仅对属于‘公众’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防范不严,便垂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铺路的石头搬回家去了,城墙上的砖也一块一块的不见了。”(《中国人的素质》学林出版社第95页)。林语堂说的更直白:“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心系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此种只顾效忠家族的心理实即为扩大的自私心理。”(《吾国与吾民》宝义堂书店出版第157 页)
古今中外学者看到的现象,至今我们也能够看到。我所在的城市里安装了100余部无人看守的IC卡公用电话,可不到一年,一半以上的都被毁坏不能使用了。8 月25日当地晚报发表记者的文章,呼吁市民爱护市政设施。原因是新建的许多公用市政设施,有的丢失,有的被毁。这样的现象在其他城市恐怕也不难看到。
这种缺乏公共精神还表现在政治意识形态上。除了对公共的物质的东西漠不关心外,对公共的政治意识也是不闻不问,显得异常冷漠的。明恩溥在《中国人的素质》中还举了一个例子。1851年,道光皇帝死了,外国人很关心道光的三个儿子中由谁来继承皇位,继位后政策会有什么变化。在小酒馆里,几个外国人试图同酒馆里的中国人讨论这个问题。但中国人说,干嘛去费精神想那些无聊的推测呢?那是大臣们的事。咱们瞎琢磨政治,那才叫傻呢。平民百姓是如此,百姓中的精英——读书人也是如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便说明了这点。
这就不能不使人产生疑问,中国人为什么缺乏维护公共事物,关心公共事物的精神呢?
《诗经。小雅。大田》中有这样一句诗:“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这句诗的意思,依照我的理解应该是“雨下到公田里,也就惠及我的私田了。”这说明在产生诗经的时代里还是有着公共精神的,对于公与私的关系,有着明确的理解。
然而,这种公共精神是从什么时候消失,又是怎样消失的呢?
“我们时常想到,中国政府在本质上是一个家长制的政府,要求臣民顺从听命。”明恩溥的这个判断是准确的。自汉朝以来,历朝政府所依据的文化基础都是由西汉确立的“王道”——儒家学说,即使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政府后也不得不“皈依”儒教。儒教是一门“入世”学说,它提供的“入世”途径则是“古之欲明明得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身修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大学》)。这种文化的核心是国如家,国只是家的外延和扩大,治国的才能是在治家的过程中学习到的。当儒家学说成为“独尊”的主流学说之后,就成为知识分子的必修课程,而且变成了影响另人具体生活的主流文化,自然“家”就成了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在这种文化理念上建立起来的政府,由习熟了这种文化的人组成的政府,其家族意识可想而知是极其强烈的。实际上也正是如此,在共和之前的中国,政府就等于家族,家族就等于国家,三者之间浑然一体,很难区分,“朕即天下,天下即朕。”政府是家长制,最大的家长是“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家长制”的最大特点,正如林语堂所言,“只顾效忠家庭的心理”极其强烈。所以就是政府自己,所有政策的出发点也是“忙于照顾家长自己”,使自己的“江山”传于后世而不衰,而不是考虑公众的利益,兴办公益事业,为“臣民”提供一个平等、公正、自由、宽松的生存环境。
当一个政府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基业万世”,当所有的“臣民”都在修炼“治家”的功夫时,可想而知,家族以外的公共精神也就所剩无几了。政府考虑的是他的江山能拥有多久,而“民众的态度则与政府的态度十分对应。所有的人都认为,只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中国人的素质》)。因为政府只关心自己,而且也不提倡民众去关心别人。相反,这种将一个国家视为一个“家族”,其中又有数不清的“小家族”,而且都将维护和照顾家族视为“修德立身”的根本的民族,不仅人们的观念上缺乏公共精神,而且还产生了道德的二重性。“一个家族,加以朋友,构成铜墙铁壁的堡垒。在其内部为最高的结合体,而彼此互助,对于外界则冷漠的消极对抗的态度,其结局,由于自然的发展,家族成为一座堡垒,在它的外面,一切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可掠夺物。”(《吾国与吾民》)为什么公共的东西难以保存,就是城墙的砖头也会一块又一块拿回家去?拆掉城墙的砖,显然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他拿回家去,垒建自己的住宅,他在内心中觉得很自然,他的家族内的成员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他是在维护“家族”的利益,是在“齐家”。由此,我们想到贪官,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在将“外面”的钱(即公共的东西)“拿”回家时,大概也有同样的心理,其家人也因他搞能到额外的收入而认为他是“有力的”,丝毫不感到其贪污受贿的可耻,相反还会用这笔外财来炫耀其家族的富有。同样,相对这个家族外的人看来,虽然感到了不公平,但多半是因为“自己不能”的嫉妒,而当他也有了那样的机会和权力时,自然就想得到超额的回报——更加贪婪的掠取。这也就是一些贪官虽然在公共道德上受到谴责,而在另一种道德上却被视为“能人”的根源之一,这是不是中国几千年来贪污腐败不绝的道德伦理基础呢?
中国人公共精神的缺乏,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孔子曾经在《论语》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表达了人们对公共事物的态度:”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我们看来,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结果,而在极大程度上是中国人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事情不感兴趣的原因。“(《中国人的素质》)回想一下,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深受”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影响。在这种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又一代人,缺乏公共精神是丝毫也不奇怪的。
也许,在这种文化构架的设计者看来,只要人们像治理自己的家那样治理国家,国家就会长久地“国泰民安”,只要所有的“小家”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大家”也就会“安稳平和”。可是这种文化显然忽视了家与家之间的关系,和由这个关系构成的公共环境。试想,当所有的小家和大家都去追求自身的利益和利益扩张时,那么还有大家的安稳平和吗?何况大家和某些小家借助了公共权力(这个公共权力,也像公共的东西那样,被权力的持有者,视为城墙的砖头,一块一块地搬回家中了)来“治家”时,没有权力的其他小家,别说“齐家”,恐怕连维护和保持的“家”存在也变得不可能了。当越来越多的小家破产以后,“大家”也就到了难以维继的时候了。接下来的就是打破原有的平衡和秩序重新组织大家和小家,“朝代”进入了一个新的轮回。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的历史只是这种“小家”与“大家”重组、轮回的过程描述而已。
由此可见,中国人公共精神的丧失,是文化培养的结果。在一种缺乏公共精神的文化中,是长不出公共精神的。在当代中国,我们曾经试图来培养中国人的公共精神。但采用的是经济手段和文化的绝对化。在经济上施行的是“一大二公:,甚至走到了吃”公社食堂“的极端。而在政治观念上,与这种绝对公共经济相伴,提出了”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的观念,甚至造就出一批新的道德典型——为了捞取被洪水冲走的一根木头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事实证明,这种抹杀和无视民众个性的方法同无限扩大民众私心的做法,同样造就不出真正的公共精神来。真正的公共精神的培养,首先是要使民众树立起良好的公共环境下发展个性的意识,使民众”不在其位,也谋其政“,并将其视为真正的,不是口头上的主流文化。
走笔至此,记起了一位留美中国人发在网上的一篇谈爱国的文章。爱国也是一种共公精神的表现。现摘录片段于此,“记得少年时候,我还常常责备我的一些长辈亲人:”你们怎么这么没有用呢?怎么会让中国受日本人欺负呢?‘每每这个时候,有的长辈就沉默下来,有的则说:“这是政府的问题,我们这些老百姓个人有什么办法呢?’听见这样的回答,我觉得无言以对,但心里又感到似是而非。抵御侵略的行动,一定由政府承担吗?强国的责任一定由政府承担吗?不能使自己的国家强大,不能以自己的行为抵抗侵略,而是完全推卸给政府,这样的个人怎么成立爱国呢?假设政府腐败、软弱、不抵抗甚至投降怎么办呢?假设政府残暴、无能、贪婪怎么办呢?在一个无能或者残暴的政府统治下,怎样爱国呢?”
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在一个缺乏公共精神的民族中,是很难建立起现代文明的。这是历史的结论,更是文明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