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对于艺考方面的要求,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01 减少校考范围
增加统考科类,减少校考专业范围。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鼓励省际间联合组织省级统考,扩大省级统考专业范围。鼓励高校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
02 积极采取线上校考
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方式。2020年部分高校在艺术类专业校考中,结合专业考试内容和特点,试点了线上考试方式,取得积极成效。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2020年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高校要认真制定考试期间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03 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在初选时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养考核。有关高校现场校考规模及其他考务安排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04 进一步提高文化课成绩
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改革前的相应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