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坚持新时代家庭观、推进幸福美好生活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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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坚持新时代家庭观、推进幸福美好生活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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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新时代家庭观

推进幸福美好家庭生活

11月21日,第六届中国家庭学科研讨会暨家庭建设论坛在北京中华女子学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主办,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北京市妇女理论研究会协办,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承办。会议邀请了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全国妇女研究所、中华女子学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以及三个地级市妇联组织的18位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家庭建设的深刻内涵及有效制度机制,并对当前热议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三孩生育政策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等重点论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以下为部分与会专家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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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面发展

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法理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强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指出“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易教授提出,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面发展是解决好家庭家教家风相关问题的题中之义。既要在关注家庭治理的探索阶段、厚植家国情怀的发展阶段、紧跟时代变化的创新阶段中,厘清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发展脉络;也要在正确认识家庭建设的重要地位、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正确认识家风建设的关键领域中,明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时代样态;还要在注重发挥家庭尤其是妇女的独特作用、注重发挥学校尤其是思政课的纽带作用、注重发挥社会尤其是妇联的支持作用中,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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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林建军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置于国家发展的战略框架,首次在国家层面就家庭教育问题专门立法,将关乎未成年人身心才智全面和谐发展、关乎家庭和国家能否良性有序运行的家庭教育纳入“国家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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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赵春辉教授提出,新时代家风建设实践方案,包括三个彼此关联的重要维度,构成一个相对完整但又不均质的结构体,即家庭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合;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法律体系,标志着“家事”纳入“国法”,将会促使家风建设实践方案的各个维度的相互依赖性加强,并提供深度的法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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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家校共育的成败,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共育”事业的成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许玉乾教授提出,在家庭教育、家校共育、家社共育、家校社共育中,家校共育显然是关键。现实生活中,家长学校依然是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实现家长学校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推进家庭教育过程中的重大和紧迫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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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杂志主编、编审刘秀英介绍了中国少年研究中心“城市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现状”课题组的研究发现,并提出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1)加强家庭教育政策宣传,让政策对象知晓已经出台的家庭教育政策;(2)强化社会相关机构家庭教育责任意识;(3)加强社区作用的发挥;(4)在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的内容与形式上关照家庭需求;(5)提高家长从网络获取家庭教育支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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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面支持家庭发展

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将加强税收支持政策作为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永英认为,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有效落实,需要在以下方面对税收政策做出调整完善。首先,通过个人所得税减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探索根据生育子女数量和收入水平实行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按不同比例返还的政策。其次,通过税收减免鼓励企业更多雇佣女职工,建议根据企业规模,按照雇佣生育女职工的比例,对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等优惠。最后,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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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多子女家庭日渐增多,父母偏爱现象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儿童早期家庭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 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王耘教授提出,在中国的二孩家庭中,父母通常倾向于偏爱男孩和大孩。这种父母偏爱会同时对被偏爱儿童和不被偏爱儿童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儿童攻击、焦虑、抑郁等问题行为的增多,诱发同胞关系和亲子关系的恶化。因此,应根据多子女家庭的基本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引导父母树立正确的教养观念,科学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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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妇联家庭工作

助理基层社会治理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家庭在妇联工作当中的地位逐渐提升。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陈伟杰认为,妇联家庭工作的开展对儿童健康成长、妇女公共参与、家庭关系和谐、社区凝聚力提升和乡村环境改善等方面可起到正面推动作用,具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未来妇联家庭工作,需要妇联在妇女、儿童和家庭三个领域的全盘规划中为家庭工作确定方向,力争在党政科层体制中建立由各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家庭工作指导机构,争取将妇联家庭工作纳入政府常规预算和购买服务清单之中,建立有关家庭工作的长效考核制度,实现全局利益和妇女利益的双赢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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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载着重要的使命和职能。甘肃省张掖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石瑛总结了妇联家庭工作的“张掖经验”:不断创新更贴实际、更接地气、更富活力、群众参与度更高的活动载体,探索建立文明家风正面引导、父母讲堂培育家教、积分超市激发动力、信访维权化解矛盾、特殊群体关爱慰问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构建起党政高度重视、妇联主动作为、多部门协同联动、专业队伍志愿服务、城乡群众广泛参与的家庭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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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夏喜琼提炼出宁波妇联家庭工作的有效做法:以“甬尚人家”家庭建设综合平台为统领,以服务家庭幸福为核心,聚力家庭文明建设和儿童关爱帮扶,创优创强全市亲子共读、儿童友好、家风培育、家庭教育等多项工作,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家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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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妇联家庭和儿童科科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化红梅在会上展示出玉溪妇联家庭工作亮点:通过专业化、项目化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打响了“童·成长”父母支持计划、“新兴姑娘”等一批创建品牌,为新时代妇联家庭工作创造了鲜活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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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家庭教育知识体系

拓展家庭教育的内涵和外延

中国教育学会副秘书长、研究员高书国认为,构建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采取顶层设计、同步推进、协同构建、资源共享策略,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努力形成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家庭教育知识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教育可持续发展。构建设现代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家庭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共同使命,必须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个层面深刻理解和深层构建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既需要探究家庭教育本原与基质的哲学问题,揭示家庭教育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更需要研究家庭教育知识体系构建理念、策略与方法;以心理学为基础、社会学为主体、教育学为核心,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性知识体系、专业化知识体系和个性化知识服务的现代化家庭教育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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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他们的个性、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综合处三级调研员彭婷提出,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的标准包含身体健康、社会适应和心理健康。培养孩子的健康行为、生活方式、心理状态的责任主要在家庭。一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和家庭健康教育,关注儿童早期发展,切实维护儿童健康权益。通过儿童健康管理,积极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通过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强化家长为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儿童家长健康素养,促进儿童体格、心理、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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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普研究所副研究员、科学素质研究室副主任李秀菊认为,家庭科学教育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与科学有关的互动教育。家庭科学教育的重要方式包涵科学阅读、家庭餐馆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等。家长是做好家庭科学教育的主力军,家长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学校科学教育、引导孩子科学阅读、与孩子共同开展科学游戏、带孩子参观科技类博物馆等方式积极开展家庭科学教育,共同促进儿童科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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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家庭建设研究院

总编审 | 张香忖

撰 稿 | 陈 朋

编 辑 | 张翼飞

校 对丨孙婉璐

排 版 | 邝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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