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本着方便师生就诊,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风险的原则,特制定2022年寒假期间学校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1.寒假期间,学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度,可在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到全市有资质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保留好就诊的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单据、药物及诊疗明细,开学后报销。
2.寒假期间急诊病按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执行,原有的慢性病取药可以去放假前学校公费医疗转诊医院继续取药,保留好相关单据,开学后补开转诊单;非急诊病校本部学生(包括二学位学生)可以直接去合同医院天坛医院或丰台医院就诊,东校区商务学院学生可以到朝阳医院就诊,开学后补开转诊单,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到其他医院就诊需经过合同医院转诊后方可通过公费医疗报销。
3.自寒假起,外地学生就诊可以到所在地自行指定一家公立医院就诊,报销时须提供就诊的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单据、药物及诊疗明细。
4.特别提示,无论北京及外地的学生,就诊时务必不要使用医保卡(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等就诊回学校不能报销),挂号时注明是“公费医疗”身份。请保留好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急诊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诊疗票据、处方底方和检查收费明细(请勿开具与诊断不相符药品),开学返校后按公费医疗相关流程正常报销,报销的范围及比例等同于转诊报销比例。急诊、住院按照原政策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拨打83952115进行咨询。医药费须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完(假期顺延)。
5.因疫情滞留在外地的公费医疗的老师,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北京公费医疗政策予以报销。
6.2022年放假时间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春季正常开学后恢复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来源|校医院
责编|新闻中心 戴文慧
学通社首席记者 杨瑞琦
审校|新闻中心 殷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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