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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项目]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11期)赴台研修申请开始了!
2016年9月我院学生赴台湾高校研修现已申请开始,具体如下:
一、学习时间:一学期(2016年2月- 7月)
二、申请类别、标准及程序
(一)奖学金交流生:4名
◎可申请院校:
◎选拔标准:
13、14级在校生;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占专业排名前20%;
积极参与各项公益志愿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程序:
请各位同学申请材料交至各系辅导员,由各系根据学生综合情况择优选拔1名奖学金候选人,并于10月23日(周五)12: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从各系推选的6名奖学金总候选人中,评审确定4名奖学金学生。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费交流生
◎可申请院校:5所。
东南科技大学、佛光大学、台南应用科技大学、育达科技大学、东海大学。
◎选拔标准:
13、14级在校生;
无违纪、无挂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占专业排名前50%;
学院鼓励各系优秀学生自费前往台湾高校交流学习。
◎程序:
请各位同学将申请材料于10月23日(周五)12:00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9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自费交流学生人选。逾期不予受理。
三、费用
1. 台湾高校的费用按照各申请院校标准进行缴纳,一学期学费住宿费费平均标准约为12,000人民币。
2. 学院对申请赴台研修学生提供同等的资金支持,即耿丹学院一学期学费和住宿费均减半。
四、说明
1.同学们在选择交流院校时,请结合自身专业和台湾院校综合情况(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地理位置等),积极征求专业老师意见,认真填写申请。
2.当某一所院校申请人数过多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根据学生综合评审排名进行院校调整。
3.请同学们做好个人学业规划,并仔细阅读学院学分认定管理规定,由于选课不当而造成返校后学分无法认定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咨询
联系人:乌老师 电话:6941 1233
办公室:行政楼209 网址:www.gengdan.cn/io
具体报名信息请登录耿丹国际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