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一批由公办高校创办的国有民营二级学院在江浙一带兴起,并在其后迅速由沿海地带蔓延至全国大部分省市。到 2003 年,这类学院数量达 360所,教育部在2003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将这种新的办学形式定名为“独立学院”。
Question1
什么是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所以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
独立学院有哪些特征?
独立学院有三大特征:一是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Question2
Question3
民办和独立学院有什么区别?
1.独立学院是教育部行政规章设立的。独立学院一定是本科,而民办高校专本科都有。
2.独立学院的举办方一定是普通高校,合作方是社会力量,而民办则只有社会力量作为举办者,这是区分两者的最简单的一点。
3.民办就是有自己的校名,自己组织机构,自己的师资,自己的校园,自己独立颁发毕业证书。
4.独立学院一般设在某个大学名下,这些学院,可能和挂名的大学同在一个校园,也可能有师资等方面的共享和交流。
独立学院未来发展的方向
方向1: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办学;
方向2:转设为民办本科高校;
方向3:终止或并入其他学校;
Question4
Question5
转设的必要性
尽管转设并非民办民营型独立学院的唯一出路,但是我们认为,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对于这类独立学院来说,不仅是适宜的,也是必要的。这是因为,首先,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独立学院集结了公办和民办的双重优势,因此,独立学院的转设是形成高等教育公平竞争机制的需要。其次,虽然独立学院依附于公办学校在一段时间内有其优势,但是弊端也较为明显。专业和学科上复制母体学校,缺乏自己的特色。
因此,虽然短期来看,独立学院相对一般民办高校具有更高的教育质量,但是长远看来,并不利于形成高等教育体系多元化竞争和发展的格局。
最后,独立学院非公非民、亦公亦民的身份不利于相关政策的落实。在地方政府的各种质量工程、创新工程项目中,独立学院并不具备与公办高校同样的机会。而随着国家对民办教育的重视日益提升,独立学院模糊的身份可能使其无法享受民办高校的相关优惠政策。独立学院曾经拥有的比较优势随着时间的推进和环境的变化可能会逐步丧失,同时身份的不明确则会引发新的难题从而阻碍其发展。
独立学院转设后所面临的机遇
教育是一个品牌价值很高的行业,品牌优势很重要,学院的发展远景规划制定显得尤为迫切。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是独立学院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随着办学特色推名品牌,依靠品牌优势在招生、就业及争取社会支持,新学院发展目标方向更明确,规章制度更健全, 各方面抢得先机,在竞争中拔得头筹。社会信誉更高,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生力军。
Question6
供稿单位:耿丹科研规划处
编辑发布:耿丹学院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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