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和家长朋友们,您们好!
为了使考生顺利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加试”),现就我院组织的本科阶段加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按照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中加试的安排,按时参加加试。具体安排为:
日 期 | 区(县) |
7月2日 (六) | 东城、西城、密云、延庆、亦庄 大兴、昌平、通州、门头沟 |
7月3日 (日) |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 顺义、平谷、房山、怀柔 |
2.凡准备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二类本科控制线以上的。
(2)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审材料的。
3.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4.考生加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5.请考生和家长服从交通民警和保安员的现场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6.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加试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加试资格。
7.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根据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加试,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8.考生须服从引导员的指挥,始终按本人组别序号进行加试,不得更改或调换自己的编号,以免加试成绩出现错误。
9.考生家长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10.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社会上关于报考我院的各种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