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
在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的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五个环节,全国1171个单位被确定为示范单位。我校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铁道警察学院等6个公安部属单位位列其中。
要求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示范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宣传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指导示范单位进一步改进管理,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撰稿
基建处
编辑
公大官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