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片
学校名称:外交学院
主管部门:外交部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招收和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办学地点:现有两个校区:展览馆路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和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展览馆路校区学习。
二、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及分数要求:外交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提档比例: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施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录取顺序: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实际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无政策加分,依次比较外语笔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口试成绩。
确定录取专业时按实际高考总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
4、其他要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含)以上者方可录取。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专业面试、政审及体检。
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除英语、翻译、法语、日语、西班牙语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三、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校现行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900元/生。
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