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答辩时间
受疫情影响,2020年学位论文答辩在原定时间基础上延后两周,为5月25日至6月14日,具体答辩时间由各系所自行安排。
二、
答辩形式及软件平台
(一)如学生已开学返校:现场答辩
(二)如学生未开学返校:视频答辩
在线视频答辩所用电脑或手机等需提前安装好满足视频需要的会议和即时通讯软件。每场视频答辩至少安装2个答辩平台软件,保证一用一备。各系所可自行选择适用软件(软件必须具备音视频及共享屏幕功能,推荐使用:腾讯会议)。如视频软件未自带投票功能,可另选其他网络投票软件辅助投票(线上投票的设计必须完整反映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的内容),具体由各系所自行决定。
三、
网络视频答辩要求
(一)答辩人
1、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学术不端检测,经导师同意、系所审核符合答辩资格后,可以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人应制作PPT介绍论文基本情况,制作好的PPT应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PPT应简洁直观,勿加入动画等不必要的操作,以免影响网速。
手机。
4、答辩人应在网络通畅的独立空间中,全程独自进行答辩,保证学位答辩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答辩前应熟练掌握学院指定的网络视频答辩软件及备用软件的操作方法,答辩时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二)培养单位
1、网络视频答辩要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答辩程序、答辩质量应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
2、各系教学秘书至少在答辩前一周向学位办提交《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备案;答辩后汇总答辩相关材料及结果,按要求报送至学位办。
3、答辩秘书应为在职青年教师,负责对答辩委员进行软件使用指导、答辩前组织预演。答辩过程中做好答辩过程记录,组织答辩委员表决,根据投票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并形成答辩决议书;需保留3-4张视频会议关键截图(含答辩会所有人员在线状态截图、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所有成员在线状态截图、投票结果截图)待答辩结束后同本组答辩委员会决议等纸质材料一同提交至本系所教学秘书。
(三)其他要求
1、答辩期间,答辩人应全程在线(答辩委员评议投票阶段除外),且处于摄像头开启状态。
2、网络视频答辩允许列席旁听。为优先保障答辩网络通畅,系所有权对旁听人数进行合理控制。旁听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必须全程静音,听从会议安排,并在答辩委员会评议投票阶段退出会议室。
3、若答辩因网络原因中断,答辩委员会主席可酌情决定稍后继续或另行安排时间完成答辩。如另行安排时间,应及时向学位办备案。
4、答辩后答辩秘书提交的答辩记录材料视为答辩会的一致意见。如出现问题,由相应答辩委员会自负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
网络视频答辩流程
(一)答辩召集
各系所指定答辩秘书负责各场网络视频答辩的召集和测试,并在答辩前完成答辩材料电子版(答辩表决票、学生汇报PPT、电子版论文、答辩记录及决议书等)的收集、分发和答辩共享文件上传平台等工作。
(二)答辩开始
答辩秘书或答辩委员会主席进行网络视频答辩有关事项提示,介绍答辩委员及答辩人。
(三)答辩人论文陈述与报告
答辩人在视频中共享答辩PPT,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介绍学位论文基本情况。
(四)问答环节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人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五)评议投票
除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外,答辩人及列席旁听人员退出视频会议(回避),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答辩人是否通过答辩进行投票表决。
(六)结果宣布
全体人员重新进入视频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七)答辩结束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全体人员退出视频答辩会场。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20年4月29日
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