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关于2020年
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影视技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消现场考试,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进行录取。
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录音艺术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采用提交视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初选,高考后再对初选通过考生组织现场考试。现场考试在高考后两周内进行。现场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电影学院
2020年4月5日
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
附件2:《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考试视频初选阶段APP软件使用指南》
来源 | 本科招生办公室
审核 | 本科招生办公室,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