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色彩—色彩的形成
色彩创作是在感性表达与理性认知交互作用基础上,由创作者做出的经验分析,他们试图分析出,所看到的色彩与所画出的色彩之间的差异。只不过这种分析,既不是结论性的,也不是唯一性的,因为这不是创作者通过色彩对于事物的认定,而是他们运用色彩对于事物的形容。我们与其说色彩创作是一种艺术的表现方式,倒不如说,色彩创作是一种艺术的形容方式。是对事物美好价值的形容,也是对色彩自身价值的形容,甚至是对创作者自我价值的形容。
在色彩绘画中,我们时常会把喜爱的事物好有一比,比作赤橙黄绿,比作赤橙黄绿相互融合所产生的境界。这既是我们看到的颜色,也是我们想到的颜色。至于这种形容方式的好与坏,则取决于形容是否“恰当”,而不是形容是否“准确”。在这里,“恰当”就是对色彩形容本身成功与否的最好形容。其实无论是生活中的色彩,还是绘画中的色彩,它们的存在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绝对的色彩”只存在于我们的主观世界里,倒是“相对的色彩”存在于客观世界中。色彩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只能取决于我们的主观认识。东方的色彩认知体系如此,西方的也是如此。只有相对主观的彩色,没有绝对客观的色彩。
正因如此,我们在用色彩去表现、去形容一个事物的时候,最要依靠的,往往是我们自己的意愿,而不是我们自己的知识,通常有关色彩的知识,只能是我们形容事物状态时的参照,不能作为形容事物状态的标准。因为色彩绘画的学习创作,既不能等同于艺术知识的问答,也不能等同于学术观点的论证,色彩的创作,只是我们每一个人对于主客观世界存在状态的一种形容和猜想。(图文来源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优秀试卷评析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