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方向:声乐与歌剧演唱
考试方式:采取录制与提交视频方式。
要求:声乐作品必须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不得演唱流行歌曲;须背谱演唱;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
一、专业初试第二轮
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可重复第一轮曲目。
二、专业复试
1.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不得重复初试一轮、初试二轮曲目。
2.综合表演素质考查
下列两项内容录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1)朗诵(2分钟以内,由考生自备,散文、寓言、诗歌皆可)。
(2)特长展示(3分钟以内,考生在以下各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展示)。
A、表演唱,考生用形体结合演唱的方式,表现声乐作品的内容、情节及情绪,所须伴奏自备,可使用CD伴奏。
B、单人小品
C、舞蹈
D、器乐独奏
E、其他类表演形式(如戏曲等)
三、三试
1.视唱练耳:见视唱练耳考试安排及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2.检查发声器官:入学后检查。
注:考生须五官端正。身高要求: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专业特别突出者可例外。
四、录制与提交视频要求
1.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时所填曲目进行录制。若考生的视频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50分以下。
2.录像视频限定3个,分别为专业初试第二轮、专业复试演唱、专业复试综合表演素质考查3个视频文件。录制时每个视频文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使用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期间不得中断、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格式限定为MP4或MOV,视频清晰度为720p。
3.录制时要求从考生身份证及我校准考证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考生按顺序报出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声部与曲目名称,之后拍摄画面拉至全景全身,开始表演。必须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横屏录制,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音质画面应清晰稳定,将考生全貌完整展现;
4.录像中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
5.视频文件命名
文件1: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初试第二轮+报考声部;
文件2:准考证号+姓名+复试演唱+报考声部;
文件3: 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复试综合表演素质考查+报考声部。
6.考生未遵守以上要求的,取消成绩。
7.考生须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请考生将所有3个视频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命名为【报考声部+准考证号+考生姓名】,将此文件夹上传至百度网盘。为提高上传速度,建议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超级会员。
8.请考生于2020年7月13日12:00前,将该文件夹在百度网盘生成的链接/私密链接以及提取码复制到电子邮件正文,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报考声部+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请设置链接有效期为永久有效。逾期不予接收,视为弃考。每位考生应将自己最终确定的视频进行唯一一次上传提交,不可替换,若多次提交,我校将随机抽取其中一版作为评分依据。
女高音、女中音声部指定邮箱:
sg01@网址未加载om.edu.cn
男高音、男中音声部指定邮箱:
sg02@网址未加载om.edu.cn
9.复试阶段评委打分过程中,进入复试考生须在“一起练琴”APP平台候考备查(专业初试第二轮无须候考备查)。考生须提前下载“一起练琴”APP软件。候考备查时间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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