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青春叫军营
有一种成长叫参军
2020年军营集结号已经吹响
军旅之路就在脚下
快用你的勇气和智慧
打造充满热血的无悔青春吧!
2020年征兵公益宣传片
《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
优待政策
01
复学升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读研深造
初试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项计划: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 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推荐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02
就业创业
定向招录(聘)
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 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8年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征兵办公室等军地职能部门,累计为符合条件的70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1.5万个定向招录招聘岗位,除继续升学深造、进入中央国家单位等情况外,近6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政策实现就业。
就业服务
教育部将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安排工作
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等情况,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役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03
经济补助
根据国家和军队的相关政策规定,应征公民服义务兵役期间,经济补助由4部分组成:家庭优待金、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其中, 学费资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分别由国家、军队发放。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由各地人民政府发放。
家庭优待金
北京市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实行按照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调整的增长机制,每年各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开发布的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自行调整”。
学费资助
资助标准为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根据北京市《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第三条“义务兵补助标准:部队规定退役时间的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市统计局发布标准)的2倍”。士官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服役时间增加1年,增发5%,总体补偿水平属于全国前列。
服役津贴和退役金
根据部队有关规定,服义务兵役期间,部队累计发放或转移支付包含义务兵津贴、退役金、退役补助、转移支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各级政府、各高校还将根据自身实际,对服义务兵役人员增发部分补助。
04
购买保险
自2019年9月起,从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由北京市为其父母购买为期2年的医疗补充保险和综合意外险。此项创新举措为全国首创,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用实际行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两征两退”政策解读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20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此次改革,在保持年度征集总量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征集次数,减少单次入伍新兵数量,保持兵员平稳进出,确保部队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01
明确征集对象
实行“两征两退”,仍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02
调整征集时间
一年两次征兵时间分别安排在3月和9月。上半年征兵自2月中旬开始,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自8月中旬开始, 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9 月10日起运新兵。
03
优化征补方式
年度征补工作实行“ 一次计划、两次组织”,补兵需求和征兵命令一次性下达,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征集,每次征兵地域覆盖全国各县(市、区)。
应征指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推迟 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将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
应征报名条件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2.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应征报名时间
2020年应征报名时间:
1.男青年报名时间:
4月1日至8月15日
2.女青年报名时间:
6月26日至8月15日
应征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
学校咨询电话:
010—61773031(北京校部)
0312—7525319(保定校区)
图片、视频:全国征兵网、央视军事、首都征兵资讯
文:党委武装部
编辑:许维瑄王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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