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0年秋季学期
本(预)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0年秋季学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科教学将进入线下教学为主、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运行新常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关于疫情常态化和新学期工作要求,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综合考虑本(预)教学新常态和本(预)科生学籍和学业管理工作要求,现就下一阶段本(预)科教学管理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1.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动教育教学理念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2. 以线下教学为主,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线下线上教学衔接与融合。
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面加强本(预)科教学秩序规范化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安排
1.做好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融合
本(预)科任课教师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在开展线下教学的同时,继续进行线上课程建设,安排好线上教学内容,及时上传教学资源。文华楼、北智楼教室已全部安装课件录屏功能软件,并在讲台左前方安装扩音器,教师可在线下教学的同时进行课堂教学课件音频录制,录屏具体说明见附件1。
2.深入推进本(预)科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改革
充分总结上学期线上教学经验,贯彻“以学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大班授课与小班研讨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方式,继续探索实施学生学习过程性评测及成绩评价改革,科学设置各学习环节的评分标准,有效调动学生学习志趣和积极性。
3.因客观原因无法返校教师继续实施在线教学
对于处在国外或新疆地区因疫情防控无法返校教师,须制定新学期在线教学方案,在与学生做好充分沟通前提下,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线教学。学院将在线教学课程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和相关领域教师进行线上教学质量检查。
4.合理调整新学期教学进度
教师可根据教学计划,在适当范围内加快教学进度,充分利用时间,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率。
5.无法返校学生学习安排
教师需做好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校学生新学期教学安排,做好线上课程建设,着重关注无法返校学生学习进展,可组织学生成立互助小组,共同帮助无法返校学生顺利完成课程学习。无法返校学生务必随时与学院保持联系,并与老师和同学进行积极沟通,按照要求完成课程学习。
(二)教学管理工作安排
1.全面加强新学期教学秩序管理
新学期已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巡查,规范教学运行管理。如因疫情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课程安排需要调整,务必向教务处报送调停课申请。
2.继续推进教学质量监控
继续实施学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三级教学质量监控。学校成立在职教师教学督导团队,校领导和督导人员深入课堂检查监控教学开展情况,各学院要组织学院领导、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深入课堂开展教学检查。
3.教学活动中的疫情防控
在教学区域和教学活动过程中,全体教师和本(预)科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4.新生入学教育
学院需在新生正式报到前通过在线方式开展新生入学专业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开展学生劳动教育等,请各学院在9月15日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2017级本科学生推免工作
学院督促本院教师尽快完成本科学生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成绩录入,加快综合测评工作进度,提前做好2017级本科学生学院内推免准备工作。
6.预升本学生学籍和学业衔接
各学院务必做好预科升入本科学生的学业衔接工作,做好预科阶段相关课程和学分梳理。
7.学生学业预警
学院对重修学分、不及格课程过多的学生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对即将或达到预警线的学生,须及时发布学生学业预警通告。
三、学生学籍和学业管理工作
1.休学、退学和复学
休学(含参军入伍保留学籍)、退学和复学申报审批流程继续通过信息门户进行,请有相关学籍变更需求学生登录中央民族大学服务门户——教务处——休学、退学、复学申请,复学申请可由学院内指定相关负责教师代为填报。复学申请线上审核通过后,学生须前往北京市三甲医院和学校校医院开具康复诊断证明,之后到教务处办理正式复学手续。
2.出国留学
学生出国留学选拨工作正常进行;已出国留学学生要按照国外高校教学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学分;因特殊原因申请回国学生,要严格履行境外留学学生回国、回京审批手续。
3.转专业考试
2019级学生转专业考试将在9月6日进行,请相关学生查看信息门户教学通知。
4.缓考与补考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大学外语缓考将在9月12日进行,由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公共教学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其他课程缓、补考将按照往年安排正常进行,并及时完成成绩录入。
5.退选与补选
关于本学期退、补选工作将于2020年9月6日发布相关工作通知,请本(预)科学生关注信息门户教学通知。
四、本(预)科教学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
1.全体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应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如遇教师和学生发热等突发紧急情况,教学单位需第一时间与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应急处理。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相关保障,防止发生教学事故。
附件:录屏操作说明(点击阅读原文链接,提取码:3nh1)
教务处
2020年9月5日
推荐阅读
出品|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排版|魏晨辉
责编|张彤
主编|李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