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络上,“打工人”成为了一个热门词汇。
一时间,“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都是人上人”、“生活里80%的痛苦来源于打工,但是我知道,如果不打工,就会有100%的痛苦来源于没钱,所以在打工和没钱之间,我选择打工”等“金句”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其实“打工人”并不是一个新造的词汇,相反,这个已经出现了很多年的词汇,一下子在网络上被赋予了很多新鲜的含义,也体现了当下年轻人对于生活和工作现状的思考。
我们在吐槽“打工人”的职场“社畜”心路历程的同时,同样也要知道,我国法律对于“打工人”群体的保护,究竟有哪些规定?“打工人”在职场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我们为你带来和人民网新媒体团队联合制作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系列普法小视频,希望广大“打工人”可以有所收获哦!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怎么办?
工作不能胜任怎么办?考核不合格怎么办?会不会被老板开除?
放心,打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可以申请调岗或者培训;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是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否则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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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强制加班没有加班费,要如何维权?
老板强制加班怎么办?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放心,打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倍的报酬;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倍的报酬;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报酬。
有了法律武器,打工人再也不怕老板不给加班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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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没有补偿金?
老板拖着不签劳动合同?老板随意辞退员工?
放心,打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辞退劳动者时是要支付赔偿金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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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医药费无法报销怎么办?
放心,打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和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报销医药费并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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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企业不给员工放双休日违法吗?
每天超负荷工作,周末还要被迫工作一天?企业要求员工996,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吗?
放心,打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两倍的加班费。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在工作日工作时长超过了40个小时,那么周六上班就属于加班,你有权向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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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打工人”的吐槽和调侃,
看似很丧,
但其实也有积极的意义。
正如微博网友@康斯坦丁所说的那样——
“打工人”梗的流行,虽然是一种暗藏不满的自嘲,但也是对社会精英成功学的一种挑战,有一种职业不分贵贱,大家都是#打工人#的平民式平等,因为你我都在其中。年轻人自嘲为“打工人”,其实也挺好,也并不是说真正放弃自我接受平庸,相反他们都很踏实、也很努力,只是对眼下无法改变现状的一种躺平式自嘲,他们需要一个出口,这也是对职场压力的一种集体释放。相比那些完全放弃自我的低欲望“家里蹲”、“废宅”,“打工人”已经积极几百倍了。毕竟人生,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无论哪一代人,都要面对自己的精神困境、事业瓶径或是生活苦难。而我们这一代,就凭这份自嘲式的乐观与坚韧,相信无论如何都能度过困境。
希望每一个“打工人”,都能在认真工作的同时,利用好法律武器,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勇敢维权。
加油!打工人!
法大微信 【第20201104期】
内容来源:新闻中心、人民网
视频团队:杨笔印、王校然、藏依格、范士卓、
孙征、杨金玉、陈韵如、刘云、胡琳、张玉珂
组稿:张宇宸
法律咨询:郭忠臣
责任编辑:陈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