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教育部下达的艺考改革文件规定,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院校(共48所)外,其余高校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之后能够组织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的只有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18所参照院校。其中,还有10所无美术类专业,或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在这38所高校中,只有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是985工程大学。除了这两所985高校以外,其余的985高校均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这39所高校中,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10所高校不开设美术类本科专业,其余29所高校均开设美术类本科专业。
以下是《2022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985工程大学名单》,包含院校名称,招生专业,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供2023届美术生参考!
统考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免收学费,不组织校考。
统考省份:仅限北京市
录取规则: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意事项: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面向全国组织校考。
招生专业:绘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动画(新媒体)】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专业成绩要求:
绘画专业: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文化成绩要求: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同科类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各招生专业具体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山东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规则:2022年首次取消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招生省份: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云南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
设计、环境设计(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陕西省
高考成绩要求: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0%。
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依据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安排进入绘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学习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专业成绩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80%(含)。
文化成绩要求:未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的140%。
录取规则:(1)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2)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的合成分录取。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50;(3)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招生专业:动画、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高考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次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美术统考要求: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总满分的80%(含)以上。
外语成绩要求:达到70分(含)以上,外语满分非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折算。
选考科目:(1)“3+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选考科目为不限;(2)“3+1+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选考科目先选“物理或历史”,再选为不限。
录取规则:(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统考成绩/统考满分+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3)内蒙古考生在艺术类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4)对于有其它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天津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线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录取规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我校综合成绩规则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招生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
单科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
录取原则: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
单科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其中,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招生科类: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以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规则投档、录取。
学校简介: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21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哈工大是我国在工科院校开办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教育最早的院校之一,且专业均为省级一流学科。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其中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就读于哈尔滨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就读于深圳校区(深圳国际设计学院)。
招生省份:北京、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
招生科类:黑龙江和河南艺术类分文科、理科,辽宁、江苏和湖南艺术类分物理类、历史类,其它招生省份艺术类不分文理。
录取规则:
(1)河南、湖南: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四川: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考生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线, 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安徽:安排在艺术统考二批A段,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浙江:2022年我校建筑学院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深圳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投档批次为艺术类本科一批。根据浙江省艺术类本科一批要求,我校艺术类在浙江省录取原则为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北京、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安排在艺术类平行志愿批次,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使用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计划:上海15名、江苏10名(其中物理类7名、历史类3名)、浙江15名。
招生科类:上海和浙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江苏物理类、历史类分列计划招生。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上海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10分,江苏、浙江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30分。高考成绩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投档规则: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依照各自投档规定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各自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录取规则:(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将专业考试成绩按40%和文化考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合成录取总分 [合成录取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文化考试成绩×60%],按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艺术类投档成绩相同(平行志愿省份),或合成录取总分相同(非平行志愿省份),再依次比较考生文化考试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有关省级教育考试院应提供考生各科成绩的原始分数。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四川、江苏、湖南、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规则: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四川省、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湖南省、浙江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大类招生。
美术学类招生省份: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
设计学类招生省份: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
投档原则: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录取原则:(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
招生省份: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
单科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科类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1、中国画专业
招生省份:安徽、湖南、山东、四川、河南、浙江
文化成绩要求:须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中国画专业录取对应的本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1)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2)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2、艺术与科技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辽宁、湖北、河南、湖南、浙江、江苏
文化成绩要求:须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录取规则:(1)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2)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1、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北京、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浙江
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50%。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
单科要求: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及以上。
录取规则:只录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可以兼报。
招生省份:山东、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招生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山西、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江西、浙江、辽宁、北京、福建
录取规则:各专业可兼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1:2021年及之前,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
注意事项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山东大学和威海市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本科高校,毕业证与校本部一致,无“威海”字样,学费也是公办收费。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录取规则:(1)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招生科类: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安徽、福建、河南、四川、重庆、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
录取规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中国画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
选考要求:艺术类专业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不限,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文化成绩要求:(1)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2)报考绘画、中国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该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注意事项: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分别排序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安徽、甘肃、河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陕西、四川、重庆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安徽、北京、甘肃、广东、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南、湖南、辽宁、四川、重庆
文化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绘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且不低于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与新媒体、数字环境设计、造型艺术与科技)
招生省份:河北、河南、湖南、江苏、辽宁、山东、陕西、四川、重庆等9个省(市)。
省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高考成绩要求: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录取规则:(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5/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0.5/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
美术统考成绩: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文化成绩: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600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60;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甘肃、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375分(满分750分的情况)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甘肃260分、河北260分、内蒙古240分、安徽330分、山东260分、河南260分、湖南260分、重庆250分、四川260分;
录取规则:生源省份明确要求按其规定规则进行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允许高校自设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值)×70+(高考成绩/高考满分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