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以下内容是有关资助政策的“干货”
请各位同学和家长查收~
学院资助中心信息
为规范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学院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生处、财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其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设在院学生处。新生本人及家长对学院资助有咨询问题可以随时拨打学院咨询热线电话:60213078
国家资助政策小解析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01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2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0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和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等生等年3300元,北京市分设为每生等年4500元、2800元两个档次: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0%。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04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5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6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7
师范生公费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
08
退伍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09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
10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1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2
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02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北京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等,一等2500,二等1800。
03
免学费
北京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含福利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农村学生。
如何警惕“校园贷”诈骗
学生和家长该如何警惕多种形式的“校园贷”诈骗?下面这三点,我们一起来牢记↓↓↓
No.1
头脑要清醒
不良“校园贷”惯用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美丽的谎言诱骗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想清后果,不要轻信贪图其所谓的“方便、快捷”。一定要明白不存在只有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发财秘诀”。
No.2
花钱要理性
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要有自强自立精神,要有自律能力。不要去攀比用什么手机、用什么电脑,也不要攀比穿什么名牌、吃什么大餐,而是要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量入为出、理性消费,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知识学习和本领提高上。
No.3
借钱走“正道”
对于那些急需用钱创业或试图参加培训班学一技之长的学生,更应该慎之又慎。在创业方面,大学生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既要勾勒美好蓝图,更要评估各种风险;既要有一腔热情,更要三思而后行。即使有强烈创业意愿,也要多征求老师、家长、学长、专业人士的意见。非得贷款的话,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有不少网贷机构无视规定,披上创业贷、毕业贷、培训贷、求职贷等外衣,继续向大学生放贷。
一起来了解“校园贷”的套路↓↓↓
温馨提示
随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可以省,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 ,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在开学前后,可能会有诈骗分子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用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所有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实在拿不准就问老师、问家长,也可以问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
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 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
面对套路满满的“校园贷”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和准大学生的21级小萌新
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自觉远离、抵制“校园贷”
真正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学
也应当从正规的渠道寻得帮助
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更加健康快乐的大学生活
主编:卢慧
副主编:萧俊超
编辑:王继斌、瞿娜
审核:学生资助中心
校对:王亚飞、李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