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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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 24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 3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 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正在筹备,计划2021年12月上旬召开。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二.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学校学生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校章程,特对学校原有的学生会章程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在市学联、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是北京市学生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 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全体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利。

5.对本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一级部门反映,直至答复。

6.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按时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

4.贯彻执行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其他会员,改进工作方法,接受会员和全院学生的监督。

5.认真学习课内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第八条 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成为非在籍本院学生,自动丧失本会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方针。

3.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需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各基层组织按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学生会委员会

1.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委员接受全体学生监督。

2.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委员会执行上级学联的指示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会工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3.学生会委员会由主席一名、委员若干名组成。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4.委员会下设若干部门,分工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各部门干部由主席提名,委员会决定,各部门干部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1.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任免本会干部;

2.督促本会各部门执行有关决议,行使有关职权,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

3.组织贯彻学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4.有权根据广大同学意见及本人表现,提出罢免不称职委员和增选新委员的建议,由校团委领导和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会职权:

1.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选举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

3.主持开展全校性学生活动;

4.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5.领导各部门工作开展,各班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同学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一年级新生班委会干部在未正式进行选举前,可由班主任老师指定。

第十六条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组成主席团。

第十七条学生会各部门的设立视具体情况而定,现设立办公室、学习部、生活组织部、文体部、纪检部、宣传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第十八条为明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证学生会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和整体的配合,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席团

1.主持学生会委员会议和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密切联系全校师生,了解掌握同学中存在的思想和问题;

4.定期不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学生思想状况和学生会工作情况;

5.负责与兄弟院校、本院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6.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并执行对应任务;

7.完成学校领导、老师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席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2.带领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并统筹、指导各部门工作;

4.向各系学生会部署工作,并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和活动;

5.负责向校团委请示及汇报工作;

(三)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强化校学生会内部管理,具体分管各部门的工作并直接 对学生会主席负全责;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责;

3.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

4.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办公室

1.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书的草拟和组织修改;

2.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分配;

3.安排、督促值班,协助学生会及各部门的开会时间;

4.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做好各项文案的起草工作;

5.负责学生会各部门信息传达和协调;

6.负责会议通知、考勤和会议记录;

7.负责学生会各种档案的保存工作;

8.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

9.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

10.收集各部门、各院系学生会工作及相关资料,情况汇报并及时归档;

11.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学习部

1.争取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气氛,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2.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与学习有关的社团;

3.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

4.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

5.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

6.与学院教务处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生活组织部

1.负责为全校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组织全校宿舍的清洁卫生及寝室美化的检查评比,不定期评出先进宿舍;

3.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指挥工作;

4.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6.完成学校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七)文体部

1.组织多样的文艺竞赛和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出色开展各类活动,挖掘文娱人才;

2.及时了解学生对校园文体活动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主席团反映;

3.筹划组织学校各项文艺活动、晚会,并参与其他主题活动,陶冶同学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艺术修养。

4.在大型活动中,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活动筹备工作;

5.负责筹划、组织院文艺活动和领导管理各部门文艺活动。

6.打造出经典的文艺活动,为有艺术才华的同学创造展现自我风采的机会和舞台。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八)纪检部

1.负责全校学生纪律检查工作,促进学风和班风建设;

2.协助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

3.对校园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

4.在大型活动中,积极做好会场秩序维护及管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绩效全面考评;

6.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九)宣传部

1.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及横幅,布置校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3.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4.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5.管理学校宣传栏和通知栏;

6.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系学生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学院党支部和院学生会的领导,在基层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系学生会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可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校学生会与社团联合会均受学校党支部领导,在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相互监督,相互合作。

第二十二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受校学生会、各系学生会领导,在各系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第二十四条 严格考勤制度,无故缺旷三次或在一学年有两门科目不合格者,劝其退出学生会,视其情节轻重、直至撤销学生干部职务。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不执行学生会任务,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谎报工作者,视其影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并给予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干部不得滥用职权、损公肥私。经查处核实无误后给予通报开除。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工作表现优秀并取得优异成绩者,适时向上级部门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奖励。

第二十八条 对学生会工作及大型活动有突出贡献者,由主席团提名上报至校团委给予学生会“突出贡献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院拨款。

第三十条 校学生会经常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三.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四.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专业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于熙辰

团员

商学院

19级工商

7/15

2

张琪莹

团员

商学院

20级工商

1/16

3

张浩然

团员

早教学院

20级早教

2/15

4

李博锐

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级大数据技术

3/27

5

张嘉乐

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级大数据技术

7/27

6

秦赫

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级大数据技术

8/27

7

吕昊阳

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级大数据技术

15/27

8

薛雨龙

团员

商学院

20级会计

9/23

9

陈柯辛

团员

航空学院

20级空乘

7/18

10

焦宇瑶

团员

早教学院

20级早教

3/15

11

刘奕彤

团员

商学院

21级大数据与会计

/

/

12

李大显

团员

商学院

21级大数据与会计

/

/

13

陈梓璇

团员

商学院

21级大数据与会计

/

/

14

柳金姗

团员

商学院

21级大数据与会计

/

/

15

比拉力·吐尔迪

团员

商学院

21级大数据与会计

/

/

16

杨铭

团员

航空学院

21级空乘

/

/

17

李灿

团员

旅游学院

21级高铁

/

/

18

刘帅康

团员

计算机学院

21级大数据技术

/

/

19

郭怡君

团员

早教学院

21级早教

/

/

20

宋家成

团员

商学院

21级工商

/

/

21

王志宇

团员

商学院

21级工商

/

/

22

徐华翊

团员

早教学院

21级早教

/

/

23

何丞丞

团员

早教学院

21级早教

/

/

24

覃小玲

团员

航空学院

21级空乘

/

/

五.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必须来学院二年级在校学生,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学年综合测评良好,曾获得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主席团候选人要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选举办法:

1.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3.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弃权。

4.选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

5.会议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一名。

6.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超过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8.通过选票统计选举出的当选人享有入围权,其具体职位由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讨论商议后决定公布。

9.本选举办法经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会议委员会确定。

六.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1年12月上旬在学院报告厅召开,拟定代表人数80人,拟定议程包括:审议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七.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生会章程》,结合本次大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

大会的代表不低于全校学生人数的8%。各专业的代表数按相当的比例算出,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大会主席团商议决定代表的人数。

(二)代表的构成

学生代表以班级为单位,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占60%,女代表比例不少于代表总数的4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15%。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积极上进,受到同学的喜爱和拥护;

5.能真实充分表达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勇于维护同学和集体的合法利益,有一定的议政能力。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的选举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各班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学院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以班委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后,由班委会组织班级全体学生会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

3.各班级推选产生的代表,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八.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赵妍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赵妍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北京学联秘书处邮箱ibjxuelian1819@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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