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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7月1日,除建党节之外,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的日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开启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还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而且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那么,我们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来维护国家安全呢?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六章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出品: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