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20﹞5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特制定我校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校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
学院概况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备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财经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具有国家高等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
学院是北京市民政局5A级社会组织单位。学院是北京市“3+2”中高职衔接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院坚持“产教融合”发展战略,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已培养出近1.5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学院目前开设金融管理(银行订单班)、会计(智能化会计订单班)、空中乘务(空乘、地勤)、酒店管理(首都大酒店订单班)、软件技术(JAVA开发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UI与多媒体交互)、电子商务(跨境电商运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数据运维,Hadoop大数据开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影视后期,视觉传达)、学前教育(幼儿园订单班)、休闲体育、老年服务与管理(高端社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社区康复等专业。
学校占地面积340余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环境和谐优美,现代化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健身房等一应俱全。新升级的学校餐厅造型优美,环境优雅,菜品丰富,味美价廉;新装修的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浴、阳台、空调等宜居设施,宽敞明亮,舒适惬意;学校操场配有标准的400米跑道、草坪、排球场和足球场,并且拥有1000平米设施齐全的室内健身房,实训室设备精良、种类齐全;图书馆、阅览室、微机房等应有尽有,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当中。毗邻多处名胜景区,环境秀丽,生态宜人,让同学们拥有一个优美的学习环境。
报名和考试办法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报考考生一律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确认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相关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8日期间登录学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在“招生专题”中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4月24日—5月5日。
(三)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1746767542@qq.com
(四)报名确认材料: 1、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3、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 5、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 6、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附相关免试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传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相关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
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入学。
(一)初试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师生聚集,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进行初步选拔,按照赋分规则计算初试成绩。
1、初试成绩核算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
2、赋分条件及分值
(二)复试
1、复试要求:凡报考学院并报名确认的考生须参加面试,符合免面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面试条件。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倾向性和相关技术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70分,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时间及方法:5月9日9:00—17: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网络视频面试。(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网站)
(三)免面试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
3、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4、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5、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可免相关专业面试(此条件只针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6、退役士兵考生。
(四)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
3、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4、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
5、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或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考生。
录取原则及流程
录取原则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例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籍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籍考生。
(七)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八)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合格。
(九)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录取流程
高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一等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2300元。
二、学前教育专业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业助学金
北京市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阶段被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到校正式报到后可获得第一学年学费减免一半的学业助学金。
(二)入学奖学金
北京市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阶段被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到校正式报到后将按学校相关规规定,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可获得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三)职业资格证书专项奖学金
凡是纳入北京市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的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北京籍考生,在校期间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奖励1000元。
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专项助学金
凡是报考我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享受全额助学金(免交三年学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159568561595668
疫情防控期间咨询电话请拨打手机:
左老师:18636221689
高老师:13847860169
岳老师:13910149881
传真:010-6159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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