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2〕27号)等文件和8月15日重庆市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教职员返校时间为8月26日,学生(不含大一新生)8月27日-28日分批错峰返校。未经批准,师生员工均不得提前返校。
二、返校条件
(一)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全域静态管理或临时管控区域内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若已返渝的,须按所在地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后,持解除隔离证明(或告知书)和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二)尚在重庆市外的重庆籍或在渝有居住地的师生员工,须在开学前7天返渝(教职员工8月19日前,学生8月20日前),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
(三)其余符合返校条件的市外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返校后在24小时内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未离渝师生员工返校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校后由学校组织1次集中核酸检测;
(五)本人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区域协查人员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继续开展健康监测。共同居住者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暂缓返校,直到共同居住者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排除传染病且报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六)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须按要求提出返校申请,获批后方可返校;
(七)各二级单位审批进校的其他人员严格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八)不提倡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三、返校要求
(一)认真做好返校准备工作。从即日起,返校的师生员工非必须不要跨地区流动、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二)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进校前7天的健康状况、旅居动态等,严格按照返校条件,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审核审批工作。
(三)严格履行返校报备审批手续。所有师生员工返校前,必须先向所在单位提交返校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校。禁止师生员工未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擅自返校。
(四)做好自我防护。师生员工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提倡乘坐私家车或拼车等方式返校。
学校近日将印发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二级单位请及时将本通知和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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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网络工作部(新媒体中心)
编辑:魏莎莎
校对:雷蕊伊 黄海波
审核: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