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们,节日快乐!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
让我们将更多目光投向那些
在工作中奋力打拼的优秀女性们
3月6日,全国妇联表彰了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我校校友蒋月、戴丽萍、彭静、刘海燕四人获此殊荣。
表彰活动现场
一起来认识这几位巾帼女神吧~
蒋月
毕业于我校法律系本科1980级、民法专业研究生1984级。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主任。从事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主持完成3个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0项省部级课题。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出版著作8部、译著3部,主编教材6部。有5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入选首届“福建省法学英才”。受聘国务院妇儿工委“国家儿童工作智库”首批专家。两次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荣获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戴丽萍
我校法律系85级校友,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委委员兼公诉二处处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获评过“全国全五一巾帼巾标““广西三八红旗手”“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被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多项荣誉,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
彭静
就读于我校86级司法行政管理专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国家一级律师。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十一、十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第二、三、四届政协重庆市委员、常委,重庆市第四、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政府立法评审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协会会长,重庆市委统战部知联会副会长。2005年、2016年两度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系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重庆市第三届劳动模范、第十三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新阶层·重庆首届十佳专业英才。荣获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
刘海燕
我校新闻传播学院2004级新闻系研究生。现任重庆市两江新区星系列楼宇党委书记。从事基层党群工作以来,积极探索非公领域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带领星系列楼宇党委班子,发挥区域党建优势,打造助推非公经济发展的“红色引擎”。2017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重庆市优秀党务工作者、重庆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除了个人荣誉,我校还有一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
暨重庆市陈苇劳模创新示范工作室
成立于2005年4月的“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是中国内地第一个专门研究外国家庭法的学术机构。本中心现有校内、校外研究人员共计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人),现任主任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重庆市十佳师德标兵”“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重庆五一巾帼标兵”、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家庭法国际学会副主席兼学术委员会委员陈苇教授。
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在学校领导和民商法学院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全体团队成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认真教书育人、辛勤为国家培养法学人才,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立法论证、法制宣传、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先后被评为“重庆市科教文卫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先进集体、“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014年12月,根据重庆市总工会文件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西南政法大学校工会的指导下,由陈苇教授作为带头人组织创建“陈苇劳模创新工作室”。
自工作室成立至2018年12月的四年期间,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全体团队成员继续积极开展教学科研、中外学术交流、立法咨询、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公益服务等工作,成绩十分突出,受到媒体宣传和社会群众的好评。2016年12月,工作室被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授予“首批产业级劳模创新工作室”称号;2017年12月,工作室被重庆市总工会授予“重庆市劳模创新示范工作室”称号。
风雨彩虹,西政玫瑰
今天,您最美!
祝愿所有的西政女生们
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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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国内合作办公室、校工会
编辑:盛凡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