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在学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之际,我校1989级校友、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渝北校区笃行楼报告厅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大学师生代表近500人参加报告会。大会由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付子堂主持。
李庆军校友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他于1993年2月参加法院工作,从业25年来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特别是在身患尿毒症后,他忍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坚守岗位、辛勤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李庆军去世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中共河南省委追授其“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在今天的报告会上,李庆军校友生前同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光,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伟,李庆军校友妻子马凤实等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真挚的情感,追忆了李庆军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
李庆军校友生前同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高光
河南日报记者 周青莎
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亮伟
李庆军校友妻子 马凤实
报告会后,我校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了“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他们表示,李庆军同志用生命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热爱、对司法事业的不懈追求,他的事迹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最好诠释,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和标杆,学习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
李广宇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商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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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付子堂校长与李庆军校友妻子马凤实、李庆军校友之子李然合影
师生感言
李庆军校友之子、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李然
很感谢西南政法大学的师生们对我父亲和我们家庭的关怀。于我而言,我和我的父亲就如同好朋友一般。在大学本科期间,我就对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本科毕业后,报考了重庆大学,成为了一名法学研究生,父亲也很支持我。虽然父亲的工作很忙碌,但当我在学习生活方面有困惑的时候,他总是在第一时间站出来,给我提供帮助,站在专业的角度为我解惑。现在我就想好好学习,向父亲学习,将来如果有机会的话,也能够继承父亲的遗志,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重点实验室党支部书记、教师倪春乐
我想,李庆军同志的身上体现出的是“两种人”的本色。
一是共产党人的本色。他将初心和使命同自己的本职工作、人生目标、价值追求融合到一起,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变本色。
二是法律人的本色。他坚持“不向领导要待遇、不给同事添麻烦、不向当事人要好处”,树立起了一座中国法律人的正义丰碑。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和法学教育的高校教师,我们也将踏踏实实做好手中的每一件事、尽心尽责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以自己的行动和付出坚守共产党人的本色和法律人的本色。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熊波
听完报告会后,我深有感触。
第一,学习法律的初心和使命的确立需要紧密围绕解决人民的切身利益进行。李庆军法官学习法律专业是为了更好地为百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博士生也要反思自己,如何在每一篇论文中,保持自己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和初心。
第二,必须清楚我们当前的正确职责是什么。李庆军法官有一句话我深受感动,就是“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如果不办案还有什么价值?”我们同样需要反问自己,学生的职责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清晰定位,不至虚度大学时光。
据了解,此次报告会是“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进校园”活动的首场报告,下一步将陆续在全国部分政法院校举行,将其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鲜活教材,让青年学子真实感受人民法官执着坚守、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激励和坚定他们的法治信仰和报国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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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文字:雷蕾、张旭
摄影:贺明
编辑:王祖琨